name: legal-assistant-pro description: > 全能法律助手——融合法律咨询、证据分析、文书生成、合同审阅、案由速查、合规尽调、法律检索、案件管理、知识产权专项、产品法务十一大能力,覆盖民事、商事、劳动、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执行及国家赔偿全领域。按诉讼与非诉双分支运行:诉讼分支(案由判定→证据固定→要件分析→证人询问→文书起草),非诉分支(合同审核/起草/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尽调/律师函/调查令分流/SaaS审查(§7.1.1专项)/修订追踪(§7.1.2专项)/法律意见书(§7.4)/上线审查/营销审查/功能风险评估/知识产权专项(§11))。知产专项:知识产权专项(侵权风险初查/IP侵权筛查/发明筛查/IP条款审查/IP组合管理)。劳动法专项:解除审查五步流加八项高风险标记、加班费七步计算、用工关系分类认定、录用审查、社保费率参考。产品法务:上线八类框架审查、营销宣传逐条证实审查、高风险功能深度评估。内置三十三类案由速查表、百余个最高人民法院要素式模板索引、结案复盘机制。 当用户需要法律咨询、起草或审查合同、撰写诉讼文书(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律师函)、分析证据材料、查询案由要素、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产品上线前法律审查、营销宣传合规审查或产品功能风险评估时使用此技能。 触发词:法律咨询、案件分析、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律师函、合同审查、合同起草、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证据分析、案由查询、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民间借贷、买卖合同、SaaS审查、修订历史、解除审查、加班费、工资工时、劳动关系认定、录用审查、专利检索、侵权筛查、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专利侵权、商业秘密、发明筛查、可专利性、专利布局、IP条款、知识产权归属、IP组合、商标续展、专利年费、竞业限制、争议焦点、保全、要素式文书、诉讼费用、风险评估、当事人沟通、不利事实、调查令、证人询问、要件分析、案件结案、电子数据、产品上线、上线审查、功能风险、营销宣传、广告合规、广告法、宣传文案、产品合规、虚假广告。 triggers: - 法律咨询 - 案件分析 - 起诉状 - 答辩状 - 代理词 - 律师函 - 合同审查 - 合同起草 - 法律意见书 - 尽职调查 - 证据分析 - 案由查询 - 劳动争议 - 交通事故 - 民间借贷 - 买卖合同 - 离婚纠纷 - 房屋买卖 - 知识产权 - 法律检索 - 合规审查 - 律师见证书 - 争议焦点 - 财产保全 - 要素式文书 - 执行申请 - 行政诉讼 - 诉讼费用 - 风险评估 - 当事人沟通 - 不利事实 - 调查令 - 协查通知 - 证人询问 - 要件分析 - 案件结案 - 电子数据 - 证据缺口 - SaaS审查 - 修订历史 - AI数据权利 - 解除审查 - 解雇 - 裁员 - 加班费 - 加班工资 - 工资工时 - 劳动关系认定 - 用工分类 - 劳务关系 - 录用审查 - 入职审查 - 竞业限制 - 工时制度 - 不定时工作制 - 综合计算工时 - 违法解除 - 经济补偿金 - 赔偿金 - 未休年休假 - 协商解除 - 专利检索 - 侵权筛查 - 商标侵权 - 著作权侵权 - 专利侵权 - 商业秘密 - 发明筛查 - 可专利性 - 专利布局 - IP条款 - 知识产权归属 - IP组合管理 - 商标续展 - 商标撤三 - 专利年费 - 产品上线 - 上线审查 - 功能风险评估 - 营销宣传 - 广告合规 - 广告法 - 宣传文案 - 产品合规 - 虚假广告 agent_created: true
按诉讼与非诉双分支运行。接案定性后先作分流,两分支后续工作各自独立。
核心方法论: 事实梳理→法律定性→分流非诉/诉讼→要件匹配→论证→文书输出。诉讼案件经历两次案由判定:接案初步判定指引方向,证据工作后最终确认锁定依据。非诉案件不涉及案由,代之以业务领域。
文书法条引用策略: 起诉状/反诉状少引或不引法条原文;答辩状/再审申请书/代理词精准引用法条,精确到款/项。
阶段一:接案与定性(两分支共用)
从接待到签约的标准流程——接案的第一步。
开场原则: 先让当事人自由陈述3-5分钟,不打断。记下关键词后再逐一追问。
核心信息采集表:
| 类别 | 必须问的问题 | 目的 |
|---|---|---|
| 当事人信息 | 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 | 主体确认 |
| 对方信息 | 对方是谁/公司还是个人/联系方式 | 确定被告 |
| 时间线 | 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按时间顺序说 | 梳理事实 |
| 核心诉求 | 您想要什么结果?(赔钱/道歉/恢复关系/其他) | 明确目标 |
| 已有证据 | 手上有什么材料?(合同/收据/聊天记录/录音) | 评估证据 |
| 对方态度 | 有没有协商过?对方怎么说? | 了解对方立场 |
| 时效检查 | 事情发生多久了?有没有向谁反映过? | 确认时效 |
| 经济状况 | 对方有没有资产?公司还在正常经营吗? | 执行可能性 |
分类型追问:
| 纠纷类型 | 追问要点 |
|---|---|
| 劳动争议 | 入职时间/合同年限→月工资及发放方式→辞退方式及书面通知→社保公积金→竞业限制 |
| 合同纠纷 | 合同原件在哪→对方具体违约表现→有无违约金/管辖条款→己方有无违约→其他补充协议 |
| 侵权纠纷 | 受伤情况及就医→有无报警/认定书→误工时长及月收入→伤残鉴定情况 |
| 原则 | 说明 |
|---|---|
| 诚实第一 | 不为接案夸大胜算 |
| 讲概率不讲必然 | "胜诉概率约70%"而非"一定能赢" |
| 最好最坏都说 | 让当事人有心理准备 |
| 成本透明 | 所有费用提前说清楚 |
| 时间透明 | 告知合理的时间预期 |
| 步骤 | 操作 |
|---|---|
| Setting | 选合适时间和场景,约面谈或电话(坏消息的核心内容不通过微信发送,应电话告知后再通过微信确认后续安排) |
| Perception | 先了解对方预期:"您觉得案子进展怎么样?" |
| Invitation | 预告有不好的消息:"有件事需要跟您沟通" |
| Knowledge | 清楚说明情况,不用专业术语绕圈子 |
| Empathy | 表达理解:"我理解这个结果不是您想要的" |
| Strategy | 提出下一步方案:"但我们还有上诉机会……" |
六步缩写:S(场景设定)—P(了解预期)—I(预告坏消息)—K(说明情况)—E(共情回应)—S(提出方案)。
绝不能做: ❌微信发"败诉了" ❌推卸责任("法官不公正") ❌过度承诺 ❌消失不回应 ❌用专业术语绕圈子
| 确认事项 | 说明 |
|---|---|
| 委托范围 | 仲裁/一审/二审/执行——哪些阶段 |
| 代理权限 | 一般代理 vs 特别授权 |
| 律师费 | 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
| 办案费用 | 诉讼费/鉴定费等额外费用谁垫付 |
| 风险代理条款 | 如果是风险代理,胜诉分成比例 |
| 案件预估 | 再次确认风险评估和时间预期 |
准备阶段每周联系 | 开庭前3天必须联系 | 开庭后当天通报 | 等待判决每2周联系 | 判决后立即通知 | 执行阶段有进展随时通报
重要提示:当事人的消息应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紧急事项当天回应。
简式(咨询快答):
📋 问题定性 → ⚖️ 法律分析(引条文+结合案情)→ 📌 结论与建议 → ⏰ 时效提醒
全式(法律依据→案情分析→风险评估→建议→免责声明): 详见 §3.5「检索输出格式规范」,适用于需要完整法律分析的场景。
一次一步,完成再给下一步。开场: 好,我来一步一步带你走。第一步:[具体行动]…… 中间: 好的,下一步:[具体行动]……
⚠️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重大决策建议咨询执业律师。
| 级别 | 适用场景 | 处理 |
|---|---|---|
| L1 | 单一法条/概念 | 直接回答 |
| L2 | 单一法域、事实清晰 | 一句话定性后分析 |
| L3 | 多领域交叉、需诉讼 | 完整定性流程 |
①识别主体 → ②分析法律关系 → ③判断争议性质
→ ④检索法律依据 → ⑤确定救济途径
→ ⑥ 分流判断
├── 诉讼/仲裁 → §2.4 主管判定(仲裁 or 诉讼)→ §2.5 案由判定 → 诉讼分支/仲裁分支
└── 非诉 → → 非诉分支(§7)
诉讼/仲裁分支: 已有纠纷需诉讼/仲裁、涉及法院程序或仲裁程序、需裁判文书或裁决书确认 非诉分支: 无纠纷预防性/支持性——合同审核/合同起草/律师见证书/法律意见书/尽调报告/律师函/合规/常法
确定主管是仲裁还是诉讼,在案由判定之前必须完成。
判定流程:
① 检索合同/协议中是否存在仲裁条款
│
├── 有仲裁条款 → ② 审查仲裁协议效力
│ │
│ ├── 有效 → 主管:仲裁 → 选定仲裁机构(详见§6.13)→ 仲裁分支(§8.4 仲裁申请书)
│ │
│ └── 无效 → 主管:诉讼 → 继续③
│
├── 无仲裁条款 → ③ 主管:诉讼 → 诉讼分支
│
└── 存在仲裁条款但效力不明 → 主动追问用户确认合同条款原文,必要时提示风险
仲裁协议效力审查要点: - 成立要件: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 仲裁事项 +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法》第16条) - 常见无效情形: - 无书面协议 → 诉讼 - 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 → 协议无效,诉讼 - 约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 → 无效,诉讼 - 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范围 → 超出部分无效 - 协议独立性: 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效力(《仲裁法》第19条)
主管决定: 仲裁 → §8.4 仲裁申请书 + 仲裁程序;诉讼 → §8.1 起诉状 + 诉讼分支。
识别法律关系→匹配案由(参照§8.0.1)→确认要件→输出案由
| 案情 | 案由 |
|---|---|
| A借B10万不还 | 民间借贷纠纷 |
| A付款B不发货 | 买卖合同纠纷 |
| 员工被无理由辞退 | 劳动争议 |
案由决定: 法律检索方向(§3)、证据重点(§5)、诉讼请求框架(§8)、模板(§8.0)。 此为初步判定,证据完成后§6.5做最终确认。
铁律: 关键信息缺失时主动追问,不得脑补。 7维度检查: 主体身份、时间线、地点、金额、证据、诉求、已采取措施 分领域检查: 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婚姻各有专项必问项
根据主管判定结果(§2.4),将诉讼事务分为仲裁事务流程判断与诉讼事务流程判断两个分支。
主管判定为仲裁后,按以下流程判断当前事务所处阶段并执行。
申请仲裁 → 受理立案 → 组成仲裁庭 → 开庭(或书面审理)→ 裁决
与诉讼核心区别: 一裁终局(无二审)/ 仲裁庭由当事人选定 / 不公开审理(默认)/ 组庭后4-6个月结案(贸仲规则)。
| 程序 | 法律依据 | 申请期限 | 管辖法院 |
|---|---|---|---|
| 撤销裁决 | 《仲裁法》第58条 | 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 | 仲裁委所在地中级法院 |
| 不予执行 | 《民事诉讼法》第244条 | 执行程序开始后、完毕前 | 执行法院 |
法定事由(共同): 无仲裁协议 / 超范围仲裁 / 程序违法 / 证据伪造或隐瞒 / 仲裁员贪腐。
| 场景 | 处理 |
|---|---|
| 仲裁协议中同时约定诉讼 | 协议无效,向法院起诉 |
| 一方申请仲裁一方起诉 | 有效协议 → 法院不予受理 |
| 裁决生效后起诉 | 一裁终局,可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 |
| 裁决执行 | 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 |
⚠️ 本模块为程序实务指引,不构成对具体仲裁案件的策略建议。重大仲裁案件应由具备仲裁经验的执业律师主导。
主管判定为诉讼后,按以下流程判断当前事务所处阶段,并参照§8法律文书写作规范中的具体规定执行。
根据事务所处的诉讼阶段,判断并执行对应的工作流程:
诉讼的常规阶段包括:
有纠纷未起诉(策划期)→ 起诉或申请保全 → 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判决送达 → 判决生效 → 判后答疑/上诉 → 二审审理 → 二审判决 → 强制执行
| 阶段 | 判断标志 | 对应工作 | 对应节参照 |
|---|---|---|---|
| 起诉前 | 未提起诉讼,正在策划诉讼方案 | 完成证据收集和分析,评估风险,起草起诉状或申请保全 | §5-§6,§8.1 起诉状 |
| 一审 | 已立案,待开庭或审理中 | 库前准备(证人询问提纲、要件分析表、不利事实分析),参加开庭 | §6.6-§6.12,§8.2 答辩状/§8.3 反诉状 |
| 判决后 | 一审判决已送达,待决定是否上诉 | 判后答疑(§8.5 上诉状支持)、上诉期限管理(民诉法第164条) | §8.5 上诉状 |
| 二审 | 已上诉,待二审审理 | 起草二审代理词,二审开庭准备 | §8.5 代理词 |
| 再审 | 二审判决生效后,发现再审事由 | 再审申请书起草(民诉法第205条,6个月期限) | §8.5 再审申请书 |
| 执行 | 判决生效且对方未履行,需强制执行 | 强制执行申请书(民诉法第243条,2年期限)、行政执行 | §8.0 执行模板 |
阶段衔接规则: 上一阶段的输出直接为下一阶段的输入。起诉状中的事实与理由即为库前准备的基础;一审开庭中的争议焦点即为上诉状的上诉理由基础。强制执行申请时效为2年(民诉法第246条),应在判决生效后及时申请。
在判断诉讼阶段(§2.7.2.1)后,根据当事人地位确定所需文书类型。同一诉讼阶段,不同当事人地位对应不同文书:
| 诉讼阶段 | 当事人地位 | 主要文书 | 对应节参照 |
|---|---|---|---|
| 起诉前 | 预备原告 | 起诉状草稿、证据清单、风险评估 | §8.1 起诉状 |
| 起诉前 | 预备被告 | 法律意见书、风险评估报告、和解方案 | §7.4 法律意见书 |
| 一审 | 原告 | 起诉状(§8.1)→ 庭前准备(证人提纲/要件分析表) | §8.1 |
| 一审 | 被告 | 答辩状(§8.2)→ 反诉状(如反诉) | §8.2 / §8.3 |
| 一审 |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参加诉讼申请书 | §8.10 参加诉讼申请书 |
| 一审 |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答辩状(如被判决承担责任) | §8.2 |
| 一审 | 反诉原告 | 反诉状(§8.3) | §8.3 |
| 判决后 | 上诉人(不服一审) | 上诉状(§8.5) | §8.5 |
| 判决后 | 被上诉人(对方上诉) | 答辩状(沿用§8.2框架) | §8.2 |
| 二审 | 上诉人 | 上诉状 + 二审代理词(§8.5) | §8.5 |
| 二审 | 被上诉人 | 答辩状 + 二审代理词 | §8.2 / §8.5 |
| 再审 | 再审申请人 | 再审申请书(§8.5) | §8.5 |
| 再审 | 再审被申请人 | 答辩状 | §8.2 |
| 执行 | 申请执行人 | 强制执行申请书(§8.0) | §8.0 |
| 执行 | 被执行人 | 执行异议申请书 / 执行异议之诉 | §8.11 执行异议申请书 |
文书选择规则: 先查上表确定文书类型,再参照对应节(§8.0-§8.11)起草;双文书场景(普通文书+要素式文书)参照§8.0 要素式模板索引。
| 类型 | 说明 |
|---|---|
| 和解 | 与对方达成和解,含金额、结构条款 |
| 撤诉 | 对方撤回起诉/我方撤回起诉 |
| 判决我方胜诉 | 在何阶段、上诉风险 |
| 判决我方败诉 | 在何阶段、上诉状态、敞口已确定 |
| 撤回 | 由对方撤回,附情况说明 |
| 合并 | 并入其他案件(注明母案) |
| 要素 | 内容 |
|---|---|
| 结案类型+日期 | 和解协议签署日/裁定下达日/撤诉立案日 |
| 最终敞口 | 实际成本(和解金额+律师费+其他)vs 初始预估敞口范围——预判准确吗? |
| 计提准确性 | 如已计提:账面 vs 实际 |
| 反思教训 | 2-3句话:哪些判断正确?哪些误判?登记时本应更早标注什么? |
## [YYYY-MM-DD] —— 案件结案:[类型]
**结果:** [发生了什么、以什么条件]
**最终成本:** [金额 + 结构条款]
**vs. 初始敞口:** [对比初始预估范围]
**计提准确性:** [如适用]
**反思教训:**
[2-3句话——诚实回顾。例如:"误判了可能性——原告方比预期更激进"比"结果对我方有利"更有价值。]
**关联文件:** [和解协议/终局裁定/等]
⚠️ 重要提示:结案具有法律后果——结束主动追踪,可能影响相关联的证据保全。必须由执业律师审核确认后方可归档。
阶段二:法律研究(两分支共用)
法律时刻在变化。 所有法律问题必须首先检索最新法律信息,不得仅依赖模型训练数据。检索优先于回答。
民法典/民诉法/刑诉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刑法/道交法/道交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严禁编造法条案例。核验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人民法院案例库·中国裁判文书网
法律问题触发 ↓ IMA 知识库检索(个人/团队补充参考) ↓ 检索失败?→ 执行降级处理(§3.4.2) ↓ 以检索结果为依据进行分析 ↓ 按「检索输出格式规范」(§3.5)输出发现更多技能插件,请访问7w4.net。
所有法律问题均建议检索 IMA 知识库。
IMA 知识库内容来源: - 用户自行上传的文件(合同模板、历史案例、个人笔记、团队制度文档等) - IMA 发现中的法律订阅(法规更新、司法解释动态等,自动同步入知识库)
工具调用: Skill 工具 → skill: "ima-skill" 或 skill: "腾讯ima:knowledge-base"
适用场景: 内部公司规章制度、历史合同模板、团队法律备忘录、个人学习笔记、订阅的法律资讯——任何希望在个人知识库中补充参考的法律问题。
| 场景 | 处理方式 |
|---|---|
| IMA 有结果 | 以 IMA 结果为主输出,注明来源为个人知识库 |
| IMA 无结果 | 明确告知用户无法通过知识库检索到相关信息,建议:①提供更具体的关键词 ②确认问题表述 ③咨询专业律师 |
| 知识库调用失败 | 提示用户检查知识库连接状态 |
法律问题回答的标准四段式(与 §1.1 简式回答互补,适用于需要完整法律分析的场景):
## 法律依据
(列出检索到的法条/案例,附来源)
## 案情分析
(基于事实和法律的推理过程)
## 风险评估
- 法律后果:...
- 胜诉/合规概率:高/中/低
- 执行难度:高/中/低
## 可操作建议
1. ...
2. ...
3. ...
##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基于AI检索和分析,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复杂或重大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 纠纷类型 | 时效 | 法律依据 | 起算规则 |
|---|---|---|---|
| 普通民事(含合同/借款/人身损害/侵权/买卖/建设工程/租赁/知识产权侵权/环境污染) | 3年 | 民法典第188条(环境污染:环保法第66条) |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违约/侵权之日起 |
| 劳动争议 | 1年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 |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此限 |
| 工伤认定 | 1年 |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 | 用人单位30日内;个人/近亲属1年内申请 |
| 产品质量 | 2年 | 产品质量法第45条 |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 |
| 环境污染 | 3年 | 环境保护法第66条 |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之日起 |
| 海上货物运输 | 1年 | 海商法第257条 | 自交付或应当交付之日起 |
| 保险合同 | 5年(人寿)/2年(其他) | 保险法第26条 | 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
| 行政诉讼 | 6个月(复议后15日) | 行政诉讼法第45-46条 | 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 |
| 上诉 | 15日(判决)/10日(裁定) | 民诉法第164条 | 自送达之日起 |
| 再审 | 6个月 | 民诉法第205条 |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再审事由之日起 |
| 强制执行 | 2年 | 民诉法第239条 | 自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 |
时效中止/中断: | 类型 | 事由 | 法律依据 | |------|------|----------| | 中止 | 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 | 民法典第194条 | | 中断 | 提起诉讼/仲裁/催告/对方同意履行 | 民法典第195条 |
⚠️ 紧急提醒: 时效剩余≤90天应立即行动:发送书面催告函→提起诉讼/仲裁→对方书面确认债务(构成时效中断)。时效已过不影响实体权利,对方自愿履行仍有效,需排查是否存在中止/中断事由。
北京(立案系统不同)/上海(金融法院专属)/深圳(前海涉外)/广州(互联网法院11类案件)
阶段三:基础材料收集(两分支共用)
| 维度 | 统一要求 |
|---|---|
| 来源可溯 | 每份材料注明来源(客户提供/自行调取/公开查询/第三方出具),便于后续引用和复核 |
| 签署核实 | 客户提供的合同/函件,核实签署方、签署日期和签章完整性 |
| 时效标注 | 标注材料的出具日期或有效期,便于判断是否过时 |
| 完整性检查 | 逐页核对,发现缺页/缺附件/缺签署页时要求补充 |
| 信息脱敏 | 对外出具文件前,删除不必要的敏感个人信息 |
优先级: 原件 > 复印件 > 照片/扫描 > 证言;能公证的优先公证。
| 类型 | 常见形式 | 收集要点 |
|---|---|---|
| 书证 | 合同、借条、对账单、函件 | 原件优先;复印件需其他证据印证 |
| 电子数据 | 微信/短信/邮件、转账记录 | 保留原始载体,录屏或公证 |
| 视听资料 | 录音、录像 | 不得剪辑,注明时间/地点/人员 |
| 鉴定意见 | 笔迹/伤残/审计 | 须委托有资质机构 |
| 物证 | 产品、样品、实物 | 保持原状,拍照+封存 |
| 证人证言 | 目击者、知情人 | 最好出庭,否则证明力弱 |
| 当事人陈述 | 己方/对方陈述 | 构成自认的可免除对方举证责任 |
| 勘验笔录 | 法院/行政机关现场勘察 | 依申请或依职权 |
| 类型 | 操作流程 |
|---|---|
| 微信 | 确认身份(点开头像展示微信号)→ 连续录屏展示完整对话 → 关键信息(金额/承诺/时间)单独截图 → 保留原始载体 → 推荐公证 |
| 录音 | 开头确认对方身份 → 不得剪辑拼接 → 引导说出关键事实 → 转录文字稿 → 保留原始文件 |
| 邮件 | 展示收发件人地址+发送时间+正文+附件 → 推荐公证 |
| 网页 | 录制打开全过程(地址栏→URL→完整页面)→ 逐页截图 → 推荐时间戳或公证 |
| 场景 | 核心证据 | 易忽略的证据 | 常见坑点 |
|---|---|---|---|
| 追欠款 | 借条+转账+催款记录 | 微信催款、通话录音 | 借条无还款日期,时效从出具日起算 |
| 劳动争议 | 合同+工资流水+解除通知 | 考勤记录、加班审批 | 无合同也可证明劳动关系 |
| 交通事故 | 认定书+医疗票据+定损单 | 交通费票据、误工证明 | 私下和解影响保险理赔 |
| 买卖纠纷 | 合同+送货单+发票+催款函 | 验收单、变更聊天记录 | 送货单无签收=白送 |
非诉事务不涉及法定证据的固定,但需要系统性地收集基础材料。
| 业务类型 | 必须收集的材料 | 补充材料(视情况) |
|---|---|---|
| 合同审核 | 待审核合同文本、合同背景说明或交易目的、双方主体信息 | 前期往来邮件或聊天记录、相关附件或补充协议 |
| 合同起草 | 交易目的说明、双方主体信息 | 交易结构/商业模式说明、过往同类合同参考 |
| 律师见证书 | 待签署文件、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后退还)、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 | 涉及特殊事项的授权委托书 |
| 法律意见书 | 客户提供的事实材料清单、相关证照/批文/许可复印件 | 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尽调报告 |
| 尽职调查 | 目标公司证照、重大合同清单+合同文本、主要资产权属证明、诉讼仲裁清单+裁决文书、财务报表 | 工商档案、不动产查询单、知识产权查询单、信用报告 |
| 律师函 | 当事人陈述的事实经过、相关证据材料、收件人主体信息 | 前期沟通记录、已发送的催告函件 |
非诉材料核实要点: 权属核实(查验原始证书)| 时效核实(许可证有效期)| 主体核实(工商登记一致)| 公开查询(企信网/裁判文书网/商标网)| 交叉验证(陈述与材料不一致时要求书面说明)
| 维度 | 分析要点 |
|---|---|
| 基本信息 | 合同名称、签订日期、当事人名称是否与工商登记一致 |
| 核心金额 | 标的额、单价、总价、付款条件、违约金条款——逐数字核对 |
| 期限时效 | 合同有效期、履行期限、付款期限、验收期限——标注关键日期并检查是否已过时效 |
| 签章授权 | 签署方是否与合同抬头一致、印章真伪、授权代表人签章是否有效 |
| 管辖争议 | 争议解决条款——有仲裁条款→审查效力(§2.4);有管辖协议→审查有效性(§6.13) |
| 格式条款 | 是否存在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民法典》第496-498条) |
| 完整性 | 缺页/缺附件/缺签署页——逐页核对页数和附件清单,缺漏时标注要求补充 |
支持输入格式: TXT文本 / CSV表格 / JSON结构化数据 / 截图(需人工辅助录入)
自动识别4种常见聊天格式:
格式A:2024-01-15 14:30 张三 这笔钱我一定还你
格式B:张三:好的,我明白了
格式C:[2024/1/15 14:30:00] 张三: 明天转给你
格式D:发件人: zhangsan@email.com | 时间: 2024-01-15 | 内容: ...
平台标识: 微信(含「微信」「WeChat」标识或典型格式)| 短信(含手机号或「短信」标识)| 邮件(含发件人/收件人/主题字段)| 其他(根据格式特征自动判断,无法识别时询问用户)
| 筛选维度 | 示例 |
|---|---|
| 按发送者 | 只看张三的发言 |
| 按日期范围 | 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按关键词 | 包含「还款」「欠款」「借钱」的消息 |
| 按金额 | 包含金额数字的消息 |
| 复合条件 | 张三 + 2024年Q1 + 含「还款」 |
金额提取(涵盖中文/数字混合格式): 识别「5万」「8万元」「2000元」「壹拾万元」等;输出金额数字、上下文、发送者、时间。
承诺/表态识别——触发词词典: 「保证」「承诺」「一定」「肯定会」「我保证」「没问题」「放心」「肯定还」「绝不拖欠」→ 分析:承诺内容 + 承诺人 + 时间
争议/冲突检测——触发词词典: 「不同意」「不行」「没有」「我没说过」「你理解错了」「不是这回事」「从未答应」「你记错了」→ 分析:争议焦点 + 各方立场
日期约定提取: 识别「XX日前」「下个月」「年底」「明天」「下周三」等时间约定,结合上下文转换为具体日期。
矛盾点检测——典型模式:
| 矛盾模式 | 示例 |
|---|---|
| 先肯定后否认 | 「好的,我知道了」→ 后续「我从没答应过」 |
| 金额前后不一致 | 先说「欠5万」,后说「只欠3万」 |
| 事实陈述矛盾 | 先说「货已收到」,后说「货没到」 |
输出:矛盾具体内容 + 对应时间戳 + 矛盾类型标注
| 统计维度 | 分析要点 |
|---|---|
| 各方发言次数及比例 | 量化各参与方发言活跃度,发现信息不对等 |
| 每日消息量趋势 | 绘制消息量曲线,识别沉默期(可能意味着回避/断联)和密集期(可能意味着争议爆发) |
| 关键节点标注 | 异常的沉默(长时间不回复催款消息)或突然密集(集中爆发争议) |
| 最后联系时间 | 各方最后发言时间,判断沟通是否中断 |
必须提示用户: 1. 聊天记录应通过公证处公证或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固定,提升证据效力 2. 截图证据应保留手机原始数据,避免剪裁或编辑 3. 长期聊天记录应定期备份,防止因账号注销等导致证据灭失 4. 涉及重大金额的关键消息,建议申请证据保全
| 产出物 | 用途 |
|---|---|
| 标准分析报告(Markdown) | 含基本信息、发言统计、金额提取、承诺表态、争议冲突、矛盾点、消息时间线 |
| 诉讼版分析报告(Markdown) | 面向庭审:逐条列有利证据+证明目的+三性初步评估+建议提交证据清单 |
| 可视化HTML时间线 | 时间轴展示关键消息,不同发言方不同颜色,标注金额/承诺/争议节点 |
| CSV筛选导出 | 筛选结果导出为CSV,便于导入证据清单或进一步处理 |
电子数据分析结果可导入 §6.3 证据清单,形成电子数据 + 传统书证的综合证据体系:多平台数据交叉验证分析 → 最终证据清单(编号 + 证明目的 + 来源)
内部工作格式: Markdown(案情梳理) 附卷归档格式: CSV(编号+名称+来源+页码) 庭前展示格式: HTML时间线(可视化)
证据矩阵格式(诉讼必备):
| 证据编号 | 证据名称 | 证明对象 | 证明力 | 可采性 | 来源 | 备注 |
|---|---|---|---|---|---|---|
| 1 | 合同原件 | 合同关系成立 | 高 | 可采 | 己方持有 | 核心证据 |
| 2 | 转账记录 | 已付货款 | 高 | 可采 | 银行调取 | 需盖章 |
| 3 | 微信聊天截图 | 对方承认欠款 | 中 | 需补强 | 手机提取 | 需公证 |
证明力等级: 高(书证原件/公证书/鉴定意见)→ 中(复印件+印证/证人出庭)→ 低(单一证言/无原件复印件/未经公证电子证据)
可采性判断: 可采(符合证据三性)→ 需补强(真实性/合法性待确认)→ 不可采(非法证据/无关/传闻)
事实三分法——证据梳理的基础分类:
| 事实类型 | 定义 | 处理方式 |
|---|---|---|
| 确认事实 | 双方无争议、有充分证据证明 | 直接作为论证基础,无需额外举证 |
| 争议事实 | 双方说法不一、对方可能否认 | 需重点举证,设计证据链锁定 |
| 待证事实 | 尚无证据、需收集或无法证明 | 列入取证清单;无法证明的考虑调整诉讼策略 |
分类操作: 将§5收集的全部事实逐项归入三类。确认事实→跳过;争议事实→标注需补充的证据并指定举证责任;待证事实→评估取证可行性,不可证的事实在§6.10不利事实中单独处理。
信息提取维度: 金钱数字→定请求;关键承诺→锁自认;时间节点→建时间线;联系方式→立执行;送达地址→定管辖
验证§2.5初步案由是否正确,必要时调整。案由最终确定后,诉讼请求、举证方向、庭审策略全部以此为基准。
五步确认: 1. 对照要素点验证案由(用§8.0.1速查表) 2. 检查竞合/刑民交叉 3. 锁定实体法+程序法依据 4. 核对时效(§4.1) 5. 输出案由确认结论书
案由确认结论书(模板):
## 案由确认结论
初步判定(§2.5):[案由] | 最终确认:[案由] ✅/❌
确认依据:要素点 | 对应证据 | 是否满足(逐项)
核心法律依据:[法]第X条、[法]第X条
时效检查:[类型] [年限],[未届满/已届满]
案由调整规则: 同法域调整→直接改诉讼请求;跨法域调整→重做法律研究;刑民交叉→判断先刑后民;要素缺失→退回补证或改策略
在案由确认后、文书起草前,必须完成争议焦点归纳。
焦点提炼方法: 1. 对照§8.0.1要素点,逐项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实质争议 2. 原告主张 vs 被告可能抗辩 → 提炼2-5个核心争议焦点 3. 分析法律适用难点(法条竞合/举证责任分配/时效争议) 4. 预判对方抗辩要点,逐一设计应对策略
输出格式:
## 争议焦点归纳
1. [焦点一]:原告主张……vs 预判抗辩……→ 应对策略:……
2. [焦点二]:……
核心法律适用难点:[说明]
在文书起草前,必须评估保全必要性及替代路径。
保全措施建议:
| 保全类型 | 适用条件 | 申请要点 |
|---|---|---|
| 财产保全 | 被告有转移/隐匿财产风险 | 提供担保;明确保全财产线索;紧急情况48小时内裁定 |
| 证据保全 | 证据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 | 说明证据重要性;提供线索;可申请诉前保全 |
| 行为保全 | 不采取措施将造成不可挽回损害 | 知识产权/竞争纠纷常见;需提供担保 |
替代性争议解决路径评估:
| 路径 | 适用场景 | 优势 | 限制 |
|---|---|---|---|
| 诉前调解 | 事实争议不大、双方有和解意愿 | 成本低、快速、不公开 | 无强制执行力 |
| 仲裁 | 合同有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 | 一裁终局、保密性强、可跨国执行 | 费用较高;需仲裁条款 |
| 支付令 |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其他纠纷 | 快速低成本 | 债务人可异议;异议即终止 |
评估输出: 保全建议(是/否+理由)+ 替代路径推荐(优先级排序)+ 不选择替代路径的理由
在决定是否起诉/仲裁前,必须进行五维风险评估,判断案件值不值得打。
| 维度 | 权重 | 80-100分 | 60-79分 | 40-59分 | 20-39分 | 0-19分 |
|---|---|---|---|---|---|---|
| ①证据强度 | 30% | 核心证据齐全,完整证据链 | 主要证据有但不完整 | 证据薄弱,依赖间接证据 | 证据严重不足 | 几乎没有证据 |
| ②法律依据 | 25% | 法条明确支持+有利司法解释 | 法条支持但有解释空间 | 法律规定模糊 | 法律支持薄弱 | 法律明显不支持 |
| ③对方实力 | 20% | 对方无律师/证据薄弱/可能缺席 | 对方有律师但证据不强 | 对方有专业律师+一定证据 | 对方实力强/证据充分 | 对方大型机构/法务强大 |
| ④执行可能 | 15% | 对方有明确可执行财产 | 对方有财产但需查找 | 对方财产状况不明 | 对方可能空壳/经济困难 | 对方明确无财产 |
| ⑤时间成本 | 10% | 3个月内结案 | 6个月内结案 | 6-12个月 | 1-2年 | 超过2年 |
综合评分: 总分 = 证据×30% + 法律×25% + 对方×20% + 执行×15% + 时间×10%
| 总分 | 风险等级 | 建议 |
|---|---|---|
| ≥ 75 | 🟢 低风险 | 建议起诉/仲裁,胜诉概率高 |
| 60-74 | 🟡 中低风险 | 可以打,但需充分准备 |
| 45-59 | 🟠 中等风险 | 需权衡成本收益,建议先调解 |
| 30-44 | 🔴 高风险 | 胜诉概率不高,慎重考虑 |
| < 30 | ⚫ 极高风险 | 不建议起诉,除非有特殊考虑 |
值得打的案件(满足3个以上): 书面证据原件✓ 法律明确支持✓ 对方有可执行财产✓ 标的额显著大于诉讼成本✓ 有时间精力应对✓ 时效未过期✓
不建议打的案件(满足2个以上要警惕): 几乎无书面证据✗ 时效已过或即将过期✗ 对方空壳公司/明显无财产✗ 标的额小于诉讼成本✗ 法律不支持核心请求✗
| 对方类型 | 执行风险 | 建议 |
|---|---|---|
| 国企/大型企业 | 🟢 低 | 有充分资产,通常会履行 |
| 中小企业 | 🟡 中 | 需提前查财产,考虑保全 |
| 个体工商户 | 🟠 中高 | 经营不稳定,建议保全 |
| 自然人 | 🔴 高 | 需查房/车/银行账户 |
| 空壳公司 | ⚫ 极高 | 考虑追加股东/实控人 |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
| 标的额(元) | 速算公式 |
|---|---|
| ≤ 10,000 | 50元 |
| 10,001 - 100,000 | 标的额 × 2.5% - 200 |
| 100,001 - 200,000 | 标的额 × 2% + 300 |
| 200,001 - 500,000 | 标的额 × 1.5% + 1,300 |
| 500,001 - 1,000,000 | 标的额 × 1% + 3,800 |
| 1,000,001 - 2,000,000 | 标的额 × 0.9% + 4,800 |
| 2,000,001 - 5,000,000 | 标的额 × 0.8% + 6,800 |
| 5,000,001 - 10,000,000 | 标的额 × 0.7% + 11,800 |
| 10,000,001 - 20,000,000 | 标的额 × 0.6% + 21,800 |
| > 20,000,000 | 标的额 × 0.5% + 41,800 |
速算示例: 5万→1,050元 | 20万→4,300元 | 50万→8,800元 | 100万→13,800元
| 案件类型 | 费用 |
|---|---|
| 离婚案件 | 50-300元(财产分割超20万部分按0.5%) |
| 侵犯人身权(非财产) | 100-500元 |
| 知识产权(非财产) | 500-1,000元 |
| 行政案件 | 50元 |
| 劳动仲裁 | 免费 |
| 费用类型 | 标准 |
|---|---|
| 申请保全 | 保全金额1%,最低30元 |
| 申请执行 | 执行金额1%-0.5%(≤1万免交),最高5万 |
| 上诉 | 按一审标准 |
| 申请再审 | 免交 |
| 保全担保 | 保全金额0.5%-1% |
| 鉴定费 | 2,000-30,000元 |
| 公证费 | 300-3,000元/件 |
| 公告费 | 300-1,000元 |
| 方式 | 适用场景 | 说明 |
|---|---|---|
| 按件收费 | 简单案件 | 通常3,000-30,000元/件 |
| 按标的额比例 | 财产类案件 | 标的额3%-8%(各地不同) |
| 计时收费 | 非诉/咨询 | 200-5,000元/小时 |
| 风险代理 | 原告胜诉概率较高 | 胜诉后按回款10%-30% |
实务提醒: 律师费通常由委托人自行承担。知识产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等案件可请求败诉方承担合理律师费。
| 结果 | 诉讼费承担 |
|---|---|
| 原告全部胜诉 | 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
| 被告全部胜诉 | 原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
| 部分胜诉 | 按比例分担 |
| 调解结案 | 双方协商承担 |
| 撤诉 | 原告承担(减半) |
简易程序优惠: 诉讼费减半收取。
减免缓: 残疾人/低保户等免交;经济困难者减交/缓交(需提供证明)。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符合事项范围→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案件基本情况:[案由] | 标的额:[XXX]元
一、必要支出
诉讼费:_________ 元(速算公式计算)
律师费:_________ 元(协商确定)
小 计:_________ 元
二、可能支出
保全费:_________ 元(如需保全)
鉴定费:_________ 元(如需鉴定)
公证费:_________ 元(如需公证取证)
差旅费:_________ 元(如需异地诉讼)
小 计:_________ 元
三、总预估成本:_________ 元
四、胜诉后可回收
诉讼费:由对方承担
律师费:部分案件可主张
预估净成本:_________ 元
五、风险提示
败诉风险:[高/中/低]
败诉成本:自己的律师费 + 诉讼费 = _________ 元
在争议焦点归纳后,必须主动识别并应对己方不利事实。只知道对方弱点不够,清楚自己案子的弱点才能赢。
逐项检查以下8类不利事实:
| 不利事实类型 | 典型表现 |
|---|---|
| 证据缺陷 | 核心证据只有复印件、关键证据缺失、证人不愿出庭 |
| 时效风险 | 诉讼时效即将届满或已过、仲裁时效存在争议 |
| 己方违约 | 己方也有违约行为(未按时付款/交货/验收) |
| 对方有利证据 | 对方持有对己方不利的书面证据、录音、微信记录 |
| 法律适用不利 | 法律规定对己方不利、相关判例不支持己方主张 |
| 管辖不利 | 管辖法院在对方所在地、可能存在地方保护 |
| 执行风险 | 对方财产不明、可能转移资产、对方为空壳公司 |
| 程序瑕疵 | 已过上诉期、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权利、送达不规范 |
对每个不利事实评估: 1. 严重程度:🟡轻微(不影响核心诉求)→ 🟠中等(影响部分诉求)→ 🔴重大(可能导致败诉) 2. 对方发现概率:高(对方必然发现)→ 中(对方可能发现)→ 低(对方不易发现) 3. 法律后果:该不利事实如果被对方利用,最坏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策略 | 适用场景 | 操作方法 |
|---|---|---|
| 解释 | 🟡轻微不利事实 | 主动向法庭说明背景,提前消解对方攻击力 |
| 补强 | 🟠中等不利事实 | 补充证据、寻找替代证据、用间接证据构建证据链 |
| 妥协 | 🔴重大不利事实 | 在该点上让步,换取核心诉求的支持;调整诉讼请求范围;和解方案预留退路 |
输出格式:
## 不利事实分析
1. [不利事实]:严重程度🟡/🟠/🔴 | 对方发现概率 | 法律后果
→ 应对策略:[解释/补强/妥协] + 具体操作
2. ……
最坏情景预判:[描述] → 底线方案:[描述]
在争议焦点归纳和不利事实分析后,如涉及证人出庭,必须准备询问提纲。
| 证人立场 | 询问风格 | 说明 |
|---|---|---|
| 对方/不利证人 | 交叉询问:封闭式、引导式、一次一个事实 | 构建框架,不让对方自由发挥 |
| 己方/有利证人 | 直接询问:开放式问题让证人自然叙述 | 与己方证人使用封闭式引导问题通常不适当 |
| 中立第三方 | 混合:先开放式获取故事,再封闭式锁定具体内容 | 根据证人态度动态调整 |
| 单位当事人 | 参照《民诉法司法解释》关于当事人陈述的规定 |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代表单位接受询问 |
① 证人是谁?——姓名、角色、与案件关系、为什么需要其出庭
② 提取相关文件——证人撰写的/发送给证人的/提及证人的/证人参加的会议记录
③ 构建要点(按顺序):
背景(锁定无争议事实:角色/任期/职责/汇报关系/与关键参与者互动方式)
→ 有利事实(支持己方理论的事实和文件)
→ 不利事实(先获取己方版本,用文件对质)
→ 质证材料(先前矛盾陈述、矛盾文件)
→ 核心事实(案件依赖的关键事实序列)
④ 撰写完整提纲
# 庭前询问提纲:[证人姓名]
**证人角色:** [头衔、与案件关系]
**证人立场:** [对方/己方/中立] —— 决定询问风格
**出庭目的:** [一句话]
**案件理论关联:** [该证人如何支撑案件核心主张]
---
## 一、背景(锁定无争议内容)
[问题序列——角色、任期、职责、汇报关系]
## 二、[有利事实主题]
**目标:** 确立 [具体事实]
**支撑文件:** [证据编号] —— [描述] —— [证明价值]
**问题序列:** [构建至关键确认]
## 三、[不利事实应对]
**目标:** 在我方条件下获取证人对 [不利事实] 的解释
## 四、质证材料(如需使用)
[先前矛盾陈述/矛盾文件——用于对质]
## 五、[核心事实序列]
**目标:** [案件依赖的关键事实]
---
## 证据列表
| # | 证据编号 | 描述 | 用于章节 |
|---|---------|------|---------|
## 备注
[提纲未覆盖的注意事项]
⚠️ 铁律:引文必须逐字准确。 不确切的引文在证人否认且案卷不支持时摧毁质证。如无法找到确切措辞,使用无引号转述并标注
[核实确切引文]。
用途: 将每个构成要件精确映射到支撑证据,逐格判断状态,优先输出证据缺口。适用于起诉前审查、举证规划、庭审准备。
核心原则: 分析表是调查工具,不是法律结论。每个映射是律师须核实后使用的线索。
| 模式 | 适用场景 |
|---|---|
| 民事要件模式 | 诉讼请求(或抗辩)的构成要件映射到证据 |
| 专利模式 | 权利要求逐要件映射到被控侵权产品/现有技术 |
① 识别诉讼请求
什么请求?(如有多个,分别分析)
哪一方?原告请求权 / 被告抗辩
哪个管辖地?(构成要件因省/直辖市而异)
哪份诉状?(对照起诉状/答辩状逐项追踪)
② 加载构成要件
(a) 从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提取,解析为编号要件
(b) 自定义——用户直接提供要件列表
(c) 抗辩事由同样支持
③ 确认要件列表(与用户确认后再映射)
④ 逐要件映射证据
支持证据——什么证明这个要件?精确引用来源。
相反证据——什么指向反方向?必须列出。
强度——强 / 中 / 弱 / 无
状态——已支撑 / 部分 / 有争议 / 缺口 / 需要举证
⑤ 缺口检测(核心输出)
→ 证据薄弱或无证据的要件列表
→ 主张方:缺口可能影响诉讼请求能否成立
→ 抗辩方:缺口即是突破点
→ 举证阶段:缺口即是优先举证方向
⑥ 阶段感知
起诉前 → 每个要件是否有足够事实支撑使其具有合理性?
举证阶段 → 对于缺口/需要举证要件——需要什么证据?
庭审准备 → 举证顺序、何种证据对应哪个要件、举证责任分配
| # | 要件(逐字引用法条) | 支撑证据(精确引用) | 相反证据 | 强度 | 状态 |
|---|---|---|---|---|---|
| 1 | 合同成立(民法典第X条) | 证据3:合同书 §1 | 无 | 强 | 已支撑 |
| 2 | 原告履行 | 声明 ¶4-9 | 质证意见 | 中 | 有争议 |
| 3 | ... | ... | ... | 弱 | 缺口 |
后续附: - 缺口清单(优先输出) - 最强要件/最弱要件总结 - 结论行:已支撑要件:[列表] | 缺口/需要举证:[列表]
映射类型: 字面/等同/部分/未找到/需要证据/依赖于权利要求解释
⚠️ 铁律:本分析表不下结论。 不认定侵权、不认定责任、不替代技术专家或损害赔偿专家意见。每个单元格均为调查线索,最终确认属于律师。
在证据分析阶段完成对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最终确认。 与 §2.4 主管判定(定性阶段初步判断)相衔接,此处基于证据材料进行实质确认。
判定流程:
① 回顾 §2.4 主管判定结论
│
├── 主管:诉讼 → ② 确定管辖法院
│ │
│ ├── 有管辖协议 → 审查协议效力(协议管辖)
│ │ ├── 有效 → 按协议确定管辖法院(《民诉法》第35条)
│ │ └── 无效 → 按法定管辖确定
│ │
│ └── 无管辖协议 → 按法定管辖确定
│ │
│ ├── 专属管辖检查(《民诉法》第34条)
│ │ ├── 适用 → 确定专属法院(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港口所在地;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 │ └── 不适用 → 继续
│ │
│ ├── 级别管辖(《民诉法》第19-21条)
│ │ ├── 基层法院:一般第一审民事案件
│ │ ├── 中级法院:重大涉外/本辖区重大影响/最高院确定由中院管辖(含知识产权、海事海商、仲裁相关案件)
│ │ ├── 高级法院:本辖区重大第一审民事案件
│ │ └── 最高法院:全国重大第一审民事案件
│ │
│ └── 地域管辖(一般+特殊)
│ ├── 一般地域管辖:被告住所地(《民诉法》第22条第1款)
│ │ └── 例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民诉法》第22条第1款)
│ ├── 特殊地域管辖(案由对应)
│ │ ├──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 或 合同履行地(《民诉法》第24条 +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8条)
│ │ │ └── 合同履行地不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 │ ├── 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 或 被告住所地(《民诉法》第29条)
│ │ │ ├── 侵权行为实施地 / 侵权结果发生地
│ │ │ └── 信息网络侵权:实施地(实施侵权行为的计算机设备所在地)/ 结果发生地(被侵权人住所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5条)
│ │ ├── 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所在地 或 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
│ │ └── 公司诉讼:公司住所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2条)
│ └── 协议管辖优先(专属管辖除外)(《民诉法》第35条)
│
└── 主管:仲裁 → ② 确定仲裁机构
│
├── 合同约定明确(仲裁委员会名称明确无误)→ 按约定确定
│ └── 选定仲裁机构:机构地点(影响仲裁地法)→ 仲裁规则 → 仲裁员名册 → 费用标准
│
└── 约定不明/有争议 → 审查仲裁协议效力(§2.4)
├── 能确定唯一机构 → 该机构
└── 无法确定(仲裁机构约定不明且无法达成补充协议)→ 协议无效,转为诉讼管辖
主要仲裁机构及选择要点: 参见上方流程图中"选定仲裁机构"分支。
证据要点:
| 判定项 | 需要的证据/材料 | 参考依据 |
|---|---|---|
| 协议管辖 | 合同中的管辖条款/仲裁条款原文 | 《民诉法》第35条 / 《仲裁法》第16条 |
| 被告住所地(自然人) | 身份证地址/居住证/实际居住地证明 | 《民诉法》第22条第1款 |
| 被告住所地(法人) | 工商登记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3条 |
| 经常居住地 | 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社区证明 |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条 |
| 合同履行地 | 合同约定履行地/实际交付地/验收地/对价支付地 | 《民诉法》第24条 +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8条 |
| 侵权行为地 | 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含被侵权人住所地,信息网络侵权) | 《民诉法》第29条 +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4-25条 |
| 不动产所在地 | 不动产权属证明/登记信息 | 《民诉法》第34条第1项 |
| 专属管辖 | 案由是否属于不动产/港口/遗产/破产/公司诉讼等专属情形 | 《民诉法》第34条 +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2条 |
| 级别管辖 | 诉讼标的额/案件类型/当事人住所地/是否涉外 | 《民诉法》第19-21条 + 各省市高级法院标的额标准 |
| 仲裁机构 | 合同仲裁条款原文(仲裁委员会名称) | 《仲裁法》第16条 |
| 仲裁协议效力 | 仲裁条款是否具备三要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 《仲裁法》第16条 |
级别管辖标的额标准(参考,以各省市高级法院公布为准):
| 法院级别 | 一般标准(以北京为例) | 说明 |
|---|---|---|
| 基层法院 | 标的额 ≤ 1亿元(普通民商事) | 各省市标准不同,需查询当地高院规定 |
| 中级法院 | 标的额 > 1亿元(普通民商事)或 涉外/知识产权/海事 | 知识产权/海事案件无论标的额均由专门法院/中院管辖 |
| 高级法院 | 标的额 > 50亿元(全国重大) | 实践中极少由高院作为一审 |
| 最高法院 |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 极为罕见 |
注意: 知识产权案件(专利/商标/著作权)一审由特定中院或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专门管辖,不适用一般级别管辖标准)。
输出格式:
管辖/主管确认:
主管类型:[诉讼/仲裁]
管辖依据:[协议管辖/法定管辖/专属管辖/仲裁协议]
管辖法院/仲裁机构:[具体名称]
确定依据:[引用法条+证据材料]
法条依据:
- 管辖依据法条:[《民诉法》第X条 / 《仲裁法》第X条]
- 案由对应法条:[如合同纠纷→《民诉法》第24条]
风险提示:[如有管辖争议风险,主动说明]
衔接说明: 本节结论直接影响 §8.1 民事起诉状(此致XX法院)/ §8.4 仲裁申请书(此致XX仲裁委员会)的具状对象,以及 §6.8 案件风险评估中"管辖不利"维度的判断。
| 业务类型 | 节 | 典型场景 |
|---|---|---|
| 合同审核 | 7.1 | 客户发来合同要求审阅风险 |
| 合同起草 | 7.2 | 客户要求起草一份合同 |
| 律师见证书 | 7.3 | 见证签字/盖章行为 |
| 法律意见书 | 7.4 | 就特定法律事项出具专业意见 |
| 尽职调查报告 | 7.5 | 交易/投资前法律尽调 |
| 律师函 | 7.6 | 催告/警告/声明 |
| 调查令/协查分流 | 7.7 | 收到法院/行政调查令的应对 |
| 产品上线法律审查 | 7.4.2 | 新功能/新产品上线前的八类框架审查 |
| 营销宣传合规审查 | 7.4.3 | 广告文案/落地页/营销素材的逐条证实审查 |
| 产品功能风险评估 | 7.4.4 | 高风险功能的深度法律风险评估(AI/儿童/金融等) |
六步工作流:
① 定位——快速通读:合同类型 / 当事人(我方角色:甲方/乙方)/ 对方背景(大企业不易谈判 vs 初创企业可谈)/ 金额与期限 / 适用法律
② Deal-breaker 先检——审查指引中的「决不接受」项优先检查,如命中则立即标注⛔并告知:此项不解决,后续审查无意义
③ 逐条对比——对审查指引每个类别,找到对应合同条款,标记偏离并生成分析
④ 有利条款 + 缺失条款——标记对方给予的超预期利益(谈判筹码),标注本应存在但完全缺失的标准条款
⑤ 上报路由——按合同金额+严重程度匹配审批层级
⑥ 组装备忘录——按意见书结构输出
Deal-breaker 先检规则: 审查开始时首先检查硬性拒绝项。如存在:
⛔ 存在 DEAL-BREAKER —— 第[X.X]条包含[拒绝项]。这是硬性拒绝。建议:驳回并提出替代语言;如果对方不让步,不建议签署。以下详细审查仅为完整性提供。
八项审查框架: ①主体→②逻辑→③条款完备→④合法→⑤实用→⑥权利义务平衡→⑦违约管辖→⑧交易目的匹配
第一项"主体"审查详细清单:
| 审查对象 | 审查要点 | 核查方式 | 风险信号 |
|---|---|---|---|
| 自然人 | 是否成年、精神状态、民事行为能力 | 身份证核对 | 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约无效 |
| 法人 | 是否依法成立(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查查/天眼查/公示系统 | 已注销/吊销/经营异常 |
| 是否存续 | 同上 | 超越经营范围 | |
| 是否具备签订特定合同的资质(建筑资质/金融牌照/办学许可证等) | 行业主管部门查询 | 无资质签约可能无效 | |
| 代理人/代表人 | 是否有合法授权(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核对授权文件 | 越权代理 |
| 授权范围是否涵盖合同事项 | 审查授权委托书 | 授权范围不明 | |
| 授权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 | 核对日期 | 授权已过期 | |
| 分公司 | 是否有总公司授权 | 要求提供授权书 | 无授权签约可能无效 |
| 合伙企业 | 是否具备合伙协议授权 | 核对合伙协议 | 执行事务合伙人越权 |
| 境外主体 | 是否办理相关批准、登记手续(如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商务部门查询 | 未经批准可能影响合同效力 |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 是否具备签订经济合同的资格 | 核实法定职权 | 超职权签约可能无效 |
| 名称一致性 | 合同主体名称是否与公章、营业执照、身份证一致 | 逐字核对 | 名称不一致→主体不明 |
逐条问题分析格式: 对每项偏离,按以下结构输出:
### 第[X.X]条:[问题名称]
**审查指引说:** [我方标准立场]
**合同说:** > "[合同原文精确引用]"
**差距:** [缺失条款 | 弱于标准 | 非标准结构 | 不可接受]
**法律风险:** 🔴严重 | 🟠高 | 🟡中 | 🟢低
**商业摩擦:** 🔴阻碍交易 | 🟠减缓交易 | 🟡困扰客户 | 🟢不可见
**为何重要:** [一两句——该条款保持现状对业务的实际不利后果]
**建议修订:** > "[可直接粘贴到修订稿中的具体替代语言]"
**如果对方不让步:** [让步方案或上报路径]
责任上限四维判定流程: 上限金额是责任上限中最不重要的部分。逐维分析:
| # | 维度 | 分析要点 |
|---|---|---|
| 1 | 直接损害 vs 间接/附带损害 | 分别说明两种处理方式 |
| 2 | 上限基数——逐字引用 | 精确引用合同原文,"12个月上限"可能有多种计算方式,相差一个数量级 |
| 3 | 上限与例外排除的互动 | 列举哪些在上限之上(例外排除),哪些在上限之下(受上限约束),评估受上限约束的范围是否有意义 |
| 4 | 审查指引立场 | 在每个维度上与标准立场对比 |
中国法下参照规范:《民法典》第506条(无效免责条款)、第584条(可预见规则)、第591条(减损规则)、第496-498条(格式条款规制)
有利条款与缺失条款:
重点风险提示(11项): 格式条款单方免责🔴/管辖偏颇🔴/违约金过高🟠/模糊措辞🟡/职责无限🟡/权利义务不对等🟡/单方变更权🟠/授权不明🟠/赔偿过宽🟠/保密不明🟡/缺送达条款🔵
四级风险: 🔴重大(必须改)→🟠较高(应争取)→🟡中等(建议)→🔵提示(可选) 14种标签: 格式条款/管辖偏颇/违约金过高/模糊措辞/权利义务失衡/单方变更权/责任无限/赔偿过宽/保密不明/缺送达/授权不明/前后矛盾/条款缺失
意见书结构: 总体评价→Deal-breaker检查→问题清单(🔴→🟠→🟡→🔵)→逐条意见(每项含为何重要+建议修订+让步方案)→有利条款→缺失条款→谈判策略→结论→审批路由
质量检查清单(交付前必过): - [ ] Deal-breaker已首先检查 - [ ] 每个问题附带具体替代修订语言 - [ ] 风险等级已校准(法律风险+商业摩擦双轴) - [ ] 金额已确认(未说明时询问) - [ ] 对方当事人背景已考虑 - [ ] 修订粒度优先最小编辑(替换一词优于一句)
⚠️ 重要提示——修订粒度: 默认选择达到审查立场的最小编辑。替换一个词语优先于一个短语,替换一个短语优先于一句话。有疑问时,选更小的。
核心原则: SaaS 协议的风险画像与一次性供应商合同不同——金额随续约累积,数据不断积累,切换成本每月都在增长。在 §7.1 合同审核后叠加本层。
| # | 维度 | 审查要点 | 中国法依据 |
|---|---|---|---|
| 1 | 自动续约机制 | 续约期限长度、取消通知窗口、通知方式、续约价格 | — |
| 2 | 价格调整 | 年度调价幅度、超量使用价格、"费用"的范围 | 民法典第470条 |
| 3 | 数据可迁移性与退出 | 导出格式、导出可用性、终止后访问、导出成本、删除证明 | PIPL第47条(删除义务) |
| 4 | 运行时间与SLA | 运行时间承诺、测量周期、补救措施、计划维护排除、服务积分与责任上限互动 | — |
| 5 | 再处理者 | 当前列表、变更通知、反对权 | PIPL第21条、第23条 |
| 6 | 服务变更与功能弃用 | 重大不利变更、功能弃用通知期、替换功能的对等功能 | — |
逐一排查七个维度(对全部七项均无规定本身即是一个发现):
| # | 维度 | 判定要点 |
|---|---|---|
| 1 | 明确授权 | 合同是否明确授予供应商 AI 训练权利?(采购方通常是拒绝项) |
| 2 | 通过政策隐含授权 | 合同是否通过引用纳入隐私政策?能否通过单方政策更新增加训练权利? |
| 3 | 匿名化标准 | 供应商声称的"匿名化"标准是什么?参照 GB/T 35273-2020 |
| 4 | 竞争污染 | 供应商是否为竞争对手服务?是否有竞争隔离承诺? |
| 5 | 退出范围与持久性 | 退出选项是否涵盖所有 AI 使用?是否在续约后仍有效? |
| 6 | 输出所有权 | 谁拥有 AI 生成的输出?供应商能否将输出用作训练示例? |
| 7 | 下游监管链 | 供应商使用你的数据训练 AI 是否为你带来监管风险?参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 |
每个 SaaS 特定发现携带两个轴: - 法律风险: 🔴严重 | 🟠高 | 🟡中 | 🟢低 - 商业摩擦: 🔴阻碍交易 | 🟠减缓交易 | 🟡困扰客户 | 🟢不可见
根据合同价值和切换成本校准力度:年费 5,000 元且有容易替代方案的工具 → 轻处理;年费 500,000 元且业务将构建在其上的平台 → 重处理。
### 底线
[可以签 / 需要争取 / 退出]
### AI和机器学习权利
[七个维度的发现]
## SaaS 特定发现
### 自动续约
**续约日期:** [日期] / **通知窗口:** [详情] / **续约价格机制:** [按原文]
### 价格调整 → [对照审查立场]
### 数据退出 → [发现——业务负责人应阅读此项]
### SLA → [发现,或"已跳过"]
### 再处理者 → [对照审查立场]
### 服务变更 → [对照审查立场]
用途: 合同不断积累修订。到第三份修订时,没有人记得原版写了什么或哪个条款版本现行有效。本功能按时间顺序阅读基础协议及所有修订,输出变更历程。
| 模式 | 触发词 | 输出 |
|---|---|---|
| 模式1——全文摘要 | 「改了什么」「修订历史」「显示历次变更」 | 按时间顺序总结所有变更 + 现行有效状态表 |
| 模式2——条款追踪 | 「[条款]在哪里」「最新的[条款]」「[条款]如何变化的」 | 逐修订版本追踪特定条款的演化路径 |
① 加载并排列文件——按执行日期/修订编号建立时间顺序
② 逐文件阅读并索引——提取:文件类型 / 执行日期 / 当事人 / 明确修改/新增/删除的条款清单
③ 按模式输出
# 修订历史:[对方当事人] — [协议类型]
**基础协议:** [日期]
**修订:** [N]份([首份日期] → [末份日期])
**最后修订:** [日期]
## 变更内容——按时间顺序
### 修订一 — [日期]
**目的:** [一句话——此修订存在的原因]
**实质变更:**
- [条款](§[X.X]):[变更前 → 变更后]
## 现行有效状态
| 条款 | 当前立场 | §引用 | 最后变更 |
|---|---|---|---|
| [条款] | [中文摘要] | §[X.X] | 修订N, [日期] |
| [条款] | [与基础协议一致] | §[X.X] | 基础协议 |
## 观察事项
[标注不一致之处——修订修改了已删除的条款、修订间矛盾语言等]
# 条款追踪:[条款名称]
## [对方当事人] — [协议类型]
### 原版 — [基础协议日期], §[X.X]
> "[精确引用原文]"
*说明:* [一句话]
### 修订[N] — [日期], §[X.X]
**曾为:** > "[先前精确引用]"
**现为:** > "[替代语言精确引用]"
*变更内容:* [一句话——对当事人的实际影响]
## 现行有效语言
**§[X.X] — [来源文件, 日期]**
> "[精确引用原文]"
## 观察事项
[标志、不一致、待解决问题]
⚠️ 本功能不判断: 不判断基础协议与修订冲突时哪份文件有效(法律解释问题)、不起草新修订、不对照审查指引比较。纯属历史追踪。
起草前清单: 合同目的→类型→主体信息→标的描述→价款支付→履行期限→违约责任→保密→争议解决→送达→生效
标准结构: 标题→双方信息→鉴于条款→第一条标的/服务→第二条价款与支付→第三条履行期限→第四条权利义务→第五条验收→第六条保密→第七条知识产权→第八条违约责任→第九条不可抗力→第十条争议解决→第十一条送达→签署页
见证流程: ①核实身份(查原件)→②确认意思表示→③见证行为(签字/盖章)→④制作见证书(附照片)→⑤归档
见证书结构: 编号/律所/见证律师/日期→见证事项→见证过程(查验→确认→询问→见证)→见证结论(真实、合法、有效)→附件(身份证复印件+签署文件复印件+现场照片)→律所盖章+律师签字
适用场景: IPO/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私募基金备案/股权激励/专项法律事项(含§7.4.2产品上线审查/§7.4.3营销合规审查/§7.4.4功能风险评估)
意见书结构: 致客户/律所/日期→一、出具依据(法律+事实)→二、基本事实(客观不评价)→三、法律分析(先列法条再逐项)→四、结论与风险提示(明确+开示)→五、声明(时间基准+用途限制)→律所盖章+律师签字
起草要点: 事实客观不评价、结论明确、风险开示充分、声明必不可少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PIPL),App/网站/数据处理者的14项合规检查:
| 编号 | 检查类别 | 法律依据 | 检查问题 | 合规指导 |
|---|---|---|---|---|
| P001 | 合法性基础 | PIPL第13条 | 是否取得了个人的明确同意? | 处理个人信息需取得个人同意,或符合其他法定情形(合同必要、法定义务、公共利益等) |
| P002 | 告知义务 | PIPL第17条 | 是否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告知了处理目的、方式、种类和保存期限? | 告知内容:处理者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方式/种类、保存期限、个人行使权利的方式 |
| P003 | 最小必要 | PIPL第6条 | 收集的个人信息是否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 | 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 |
| P004 | 敏感信息 | PIPL第28-29条 | 如果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是否取得了个人的单独同意? | 敏感信息: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信息 |
| P005 | 敏感信息 | PIPL第30条 | 处理敏感信息时,是否告知了处理的必要性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 | 处理敏感信息需额外告知必要性和对权益的影响 |
| P006 | 个人信息权利 | PIPL第44-47条 | 是否提供了个人信息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的途径? | 个人有权查阅、复制、更正、删除其个人信息,需提供便捷的行使途径 |
| P007 | 个人信息权利 | PIPL第47条 | 是否提供了撤回同意的便捷方式? | 个人有权撤回同意,撤回前的处理行为不因撤回而无效 |
| P008 | 委托处理 | PIPL第21条 | 如委托第三方处理个人信息,是否签订了数据处理协议? | 需约定处理目的、期限、方式、种类、保护措施和双方权利义务 |
| P009 | 跨境传输 | PIPL第38-39条 | 如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是否通过了安全评估/标准合同/认证? | 跨境传输需满足:安全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或达规定量)、标准合同或认证 |
| P010 | 安全保护 | PIPL第51条 | 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密、去标识化、访问控制等)? | 需采取加密、去标识化、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措施 |
| P011 | 安全保护 | PIPL第54条 | 是否定期进行了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 | 处理者应定期进行合规审计 |
| P012 | 安全事件 | PIPL第57条 | 是否制定了个人信息泄露应急预案? | 发生安全事件需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通知监管部门和个人 |
| P013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PIPL第52条 | 处理量达规定数量的,是否指定了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需指定负责人并公开联系方式 |
| P014 | 未成年人保护 | PIPL第31条 | 如处理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信息,是否取得了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 | 处理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取得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
严重性分级: 标注"高"的为强制性要求,不合规可能面临高额罚款。建议逐项对照自查,不合规项制定整改计划。
用途: 新产品/新功能上线前,对PRD/规格文档进行法律风险全面审查。目标是产品经理读完就知道上线前必须完成什么。
① 获取输入 → PRD/规格文档/营销计划/上线日期/上线工单
② 理解上线内容 → 功能做什么/谁使用/什么是新的/有无新数据/新供应商/新法域
③ AI检测 → 在遍历框架前先检查:是否以任何形式使用AI(大模型/自动评分/生成内容/推荐/预测)。注意"智能""自动""个性化""生成""推荐"等信号词
④ 遍历框架 → 对8类审查框架逐类检查,匹配行业覆盖层
⑤ 校准严重程度 → 对照公司校准表:仅供知会/需开展专项工作/阻断上线/全新(不匹配任何模式)
⑥ 组装输出 → 保密备忘录 + 净化工单评论(双输出)
在开始框架检查前,用通俗语言回答: - 这个东西做什么? - 谁使用它——已有用户、新用户、新群体? - 有什么是新的 vs 什么是已有审查过的延伸? - 有无新数据、新供应商、新宣传、新法域?
| # | 类别 | 关键问题 | 自动跳过条件 |
|---|---|---|---|
| 1 | 合同承诺 | 是否与任何面向客户的承诺(服务条款/SLA/营销)冲突? | 无面向客户变更 |
| 2 | 个人信息保护 | 新数据采集、新目的、新共享?PIPL合规? | 无数据变更 |
| 3 | 数据安全 | 新攻击面、新静态数据、新访问模式?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 仅UI变更 |
| 4 | 知识产权 | 第三方代码/内容?许可合规检查?可能侵权的输出? | 无新依赖、无UGC |
| 5 | 第三方合作 | 新供应商、合作伙伴或集成? | 无新外部方 |
| 6 | 行业监管 | 是否涉及受监管领域/受众/法域?检索适用制度 | 与现有产品相同的用户/领域/法域 |
| 7 | 营销宣传 | 有无需要证实的宣传?(如涉及大量营销,转§7.4.3) | 无营销组件 |
| 8 | AI治理 | 是否以任何形式使用AI?用例在登记册中?算法备案完成?供应商AI条款已审查? | 未检测到AI组件 |
每类输出格式:
### [N]. [类别]
**已检查:**[查看了什么]
**发现:**[清晰 | 需要修复 | 阻断 | 已跳过]
**详情:**[具体到PRD,不泛泛]
**校准:**[通常仅供知会/通常需X/通常阻断]
**行动:**[需要做什么、谁负责、何时完成]
来源引用分层:
| 标签 | 含义 | 核实优先级 |
|---|---|---|
[已确认] |
稳定、众所周知的法条引用(如《广告法》第9条、《PIPL》第13条) | 低 |
[需验证] |
真实但应核实:实施细则、监管指引、执法行动、近两年修订 | 中 |
[需精准核实] |
精准引用(具体条款项、司法解释编号、案号),编造风险最高 | 高 |
[平台政策] |
平台规则(App Store/华为/微信小程序等),绝不使用[已确认] |
高 |
[已确认-来源] |
工具获取的引用保留来源标签(威科先行/监管网站等) | — |
以上8类框架面向通用SaaS产品。如上线涉及以下行业,增加覆盖层检查:
| 行业 | 需覆盖的制度 |
|---|---|
| 儿童/未成年人 | 《未成年人保护法》、PIPL第31条(不满14周岁)、《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游戏防沉迷规定 |
| 游戏/内购/虚拟币 | 游戏版号、防沉迷系统、适龄提示、虚拟货币管理规定、概率公示要求 |
| 金融/金融科技 | 人行/金监总局/证监会相关法规、支付业务许可证、征信管理规定 |
| 健康/医疗 |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PIPL第28条(敏感个人信息—医疗健康) |
| 教育 | 教育App备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在线教育个人信息保护 |
| 就业/HR科技 |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PIPL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适用、AI招聘合规 |
| 政府/公共部门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府采购法规 |
| 消费者/零售/营销 | 《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自动续费规定 |
⚠️ 保密警告: 将完整保密备忘录发布到广泛与开发、产品、非法律角色共享的协作平台工单上可能导致保密特权丧失。
输出1 — 保密上线审查备忘录(内部法务工作成果):
[保密页眉 — 内部法务工作成果]
# 上线审查:[功能名称]
**审查日期:**[日期] | **上线日期:**[日期]
---
## 底线
[一段话:能否上线?必须首先完成什么?]
**判断:**[可上线 | 有条件上线 | 因X阻断 | 需上报]
---
## 按类别分列发现
[所有第4步的类别块——跳过的类别放底部]
---
## 行动事项
| # | 事项 | 负责人 | 截止日 | 是否阻断 |
|---|------|--------|--------|---------|
| 1 | [具体] | [PM/开发/法务] | [日期] | 是/否 |
---
## 引用核查
本审查引用均由AI生成且未经原始来源验证。上线决策前请对照法律研究工具核实准确性、有效性和当前执法态势。
输出2 — 净化后工单评论块(安全发布至追踪器):
仅包含: - 上线状态: 绿色/黄色/红色 - 条件作为行动事项: 每条写成对PM/开发的指示("上线前将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链接附至工单""从首页文案中删除'最准确'用语")。无法律推理 - 每个条件的截止日、负责人
净化块不包含:工作成果页眉、风险理由、内部法务讨论、法规引用。如果条件措辞会泄漏底层法律理论("行政处罚风险"),改写为行动("请法务负责人确认后再上线")。
本技能不替代与PM对话、不批准上线、不追溯校准。
用途: 审查广告文案/落地页/邮件/宣传素材中的每一项宣传主张。市场部想说产品是最好的,法务部需要它说真话——找出会招来竞争对手律师函或监管调查的宣传,在保留力度的同时提供修改方案。
| 类型 | 定义 | 示例 | 审查要点 |
|---|---|---|---|
| 模糊/主观 | 无可衡量内容的主观断言 | "管理项目的最佳方式""您会爱上它""革命性" | 通常不构成虚假广告,但需注意语境 |
| 具体事实性 | 可衡量、具体,理性人可能依赖 | "比竞品快50%""10,000家企业信赖""每周节省5小时" | 必须有证实文件——基准数据/方法/日期 |
| 比较性 | 点名或暗示竞争对手 | "比同行更快""唯一能做X的平台""竞品做不到这个" | 需可辩护的对比数据;注意《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 |
| 暗示性 | 未明确陈述但理性读者会推断 | "终于,一个安全的替代方案"(暗示竞品不安全)、无上下文客户logo | 通常承担与明示宣传相同的证实负担 |
| 绝对性 | 不允许任何差错,一个反例即虚假 | "永不宕机""100%准确""保证""始终/每个" | 极高标准——改"99.9%正常"优于"永不宕机" |
第1步:提取每一条宣传 — 列出每一句陈述事实、作出比较或作出承诺的短语。忽略纯粹夸张。
第2步:逐条分类并检查:
**宣传:**"[精确引用原文]"
**类型:**[具体事实性 | 比较性 | 暗示性 | 绝对性]
**文件上的证实:**[是—链接 | 否 | 未知]
**判断:**[✅ 没问题 | ⚠️ 需要证实 | ⚠️ 需要改写 | 🔴 删除]
**建议修改:**"[在保持力度的同时替代措辞]"
**理由:**[一句话]
第3步:对照产品核实 — 产品真的能做到文案所说的吗?检查PRD或询问PM。常见偏差:营销文案基于早期规格编写,产品已变更,没人更新文案。
第4步:对照中国广告法速查:
| 违规类型 | 法律依据 | 审查标记 |
|---|---|---|
| 禁用绝对化用语 | 《广告法》第9条 | "最""第一""国家级""唯一""顶级""极品""最佳""金牌""王牌""独家"等 |
| 虚假广告 | 《广告法》第28条 | 虚构使用效果/伪造数据/隐瞒重要信息 |
| 比较广告贬损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 |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 |
| 虚假宣传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 | 对商品性能/功能/质量的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宣传 |
| 消费者欺诈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 可主张退一赔三 |
| 自动续费未明示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 | 需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
# 营销审查:[活动/素材名称]
**审查日期:**[日期]
**素材:**[落地页/邮件/广告/等]
---
## 摘要
[N]条宣传已审查。[N]✅ [N]⚠️ [N]🔴
**可发布:**[是 | 经以下修改后 | 否——需重写]
---
## 逐条分析
[所有第2步的宣传块,🔴在前,⚠️次之,✅在后]
---
## 建议修改稿
[短素材(≤50字):直接输出修改后的完整文案,修改已内联应用
较长素材(50-300字):展示修改后文案
更长素材(>300字):分项差异摘要]
---
## 发布前需要的证实
| 宣传 | 需要 | 从谁 |
|------|------|------|
| [宣传] | [数据类型] | [PM/数据团队/开发] |
本技能不撰写营销文案、不证实宣传、不审查设计/图像。
用途: 当单个议题需要超出上线审查表格行的深度——新型AI功能、儿童产品、监管机构正在积极关注的领域——产出一份独立的决策文件。适用于约10%的高风险功能。
触发条件: - 上线审查发现一个不在校准表中的模式(全新) - 上线审查发现"通常阻断"类别中的某项 - 法务负责人或领导层问"这里有什么风险"且需要的不是一句话 - 功能处于监管积极关注的领域(AI/儿童/生物特征/健康/金融) - 法律团队外部有人担心,结构化回答有帮助
如以上都不满足,上线审查(§7.4.2)就足够了。
一、评估对象: 一段话。功能做什么、新在哪里、为什么被升级到完整评估。
二、风险(目标2-5个,不是15个):
### 风险[N]:[简短名称]
**场景:**[需要发生什么才会导致出问题。要具体——不是"数据泄露"而是"推荐算法因X将用户的敏感类别兴趣展示给了不该看到的人"]
**谁受伤害:**[用户?公司?第三方?要具体]
**可能性:**[低/中/高——附理由。"低——需要X和Y同时失效"]
**严重程度:**[低/中/高——附理由。"高——行政处罚+集团诉讼暴露+媒体报道"]
**现有缓解措施:**[已经降低可能性或影响的措施]
**缺口:**[还缺什么]
**剩余风险:**[在现有缓解措施之后——可接受还是需要更多?]
三、监管环境(如相关): - 哪个监管机构(市场监管总局/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行业监管机构),他们最近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 此功能在他们看来如何 - 我们希望他们从我们这里听到还是从一篇头条新闻中听到
四、先例(如有): - 其他公司做过类似的事吗?发生了什么? - 如果没出问题→有用但不具决定性 - 如果出了问题→他们的情况有什么不同,这里是否适用
五、选项:
| 选项 | 描述 | 风险降低 | 成本 |
|---|---|---|---|
| A:按设计上线 | [当前计划] | 无 | 无 |
| B:上线并增加[缓解] | [改动] | [多少] | [开发工作量/时间/UX] |
| C:不上线[组件] | [砍范围] | [多少] | [产品影响] |
六、建议:
**建议:选项[X]**
[理由。剩余什么风险。为什么可接受。谁接受。]
**如果答案是"非我能定":**[谁决定,他们需要知道什么]
独立文件,2-4页。决策文件,非PPT演示稿或备忘录。如果文件将被分享给保密范围外的任何人(如广泛共享的工单),去除工作成果页眉,在内部事项文件中保留保密原始版本。
引用必须逐条核实——建立在虚构执法行动上的风险评估比没有评估更糟糕。
适用场景: 股权收购/资产收购/投融资/房地产项目
尽调流程: 拟定清单→收集资料→现场调查→第三方核查(工商/不动产/诉讼)→分析整理→撰写报告
报告结构: 致委托方/调查期间/声明→一、调查概述→二、主体资格与历史沿革→三、业务资质→四、主要资产→五、重大合同→六、债权债务与担保→七、劳动人事→八、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九、税务→十、结论与风险提示(🔴🟠🟡分级清单+建议)→附件清单
质量标准: 完整(全模块)、准确(每项含出处)、分级定性(🔴🟠🟡)、可操作(每条附建议)、有时效标注
适用场景: 催款/催告/违约警告/停止侵权/解除通知/声明/庭前最后沟通
律师函结构: 编号→致收件人→律所/律师→委托声明→事实陈述(客观按时间顺序)→法律依据→要求(金额/期限/方式明确)→后果告知(须有法律依据)→律所盖章+律师签字+日期
起草要点: 事实客观不夸大、要求具体可执行、后果有法律依据、留好EMS底单和签收记录
适用场景: 收到法院调查令、律师调查令、行政机关协查通知或证人出庭通知时,需要快速分类、分析风险、制定应对方案。
| 类型 | 法律依据 | 处理姿态 |
|---|---|---|
| 法院调查令(民事诉讼) | 《民诉法》第67条、《民诉法司法解释》第94-96条 | 审查关联性/负担/保密/地域管辖 |
| 律师调查令 | 各省/直辖市高级法院制定的律师调查令实施办法 | 审查签发合法性、调查范围、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保护 |
| 行政机关协查通知 | 各专门行政法规(市场监管/税务/证券监管等) | 配合但谨慎,注意后果 |
| 监察委/刑事侦查通知 | 《监察法》《刑事诉讼法》 | 🚨 立即上报刑事律师,超出本分流范围 |
①分类 → ②提取关键字段(签发机关/申请方/案号/所需文件类别/答复期限/提供日期/联系人)
→ ③案件交叉检索(是否关联既有案件)
→ ④范围/负担/保密分析
- 范围:文件类别是否过度广泛?有无"钓鱼式取证"?
- 负担:涉多少文件保管人、系统、时间跨度?预估体量(小/中/大/极大)
- 保密:律师-客户保密内容?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个人信息(PIPL)?
→ ⑤构建异议框架(每项异议: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强度)
→ ⑥制定合规方案(预计提供范围/文件保管人/日期范围/审查方案/提供格式)
→ ⑦期限日历(答复期限/异议期限/提供日期——全部列入日程)
→ ⑧输出分流意见书
| 异议类型 | 法律依据 | 说明 |
|---|---|---|
| 关联性 | 民诉法第67条 | 所需文件与案件争议焦点无关 |
| 负担过重 |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95条 | 检索成本与案件争议不成比例 |
| 保密特权 | 律师法第38条 | 涉及律师-客户保密通信 |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 | 涉及技术秘密或经营信息 |
| 重复取证 | 法理依据 | 对方已从其他当事人处获得 |
| 送达不当 | 程序规则 | 不符合适用规则的送达要求 |
⚠️ 重要提示: 答复调查令/协查通知具有法律后果——错过期限面临拒不配合风险,过度提供放弃保密保护,提供不足面临处罚风险。必须由执业律师最终审核后方可对外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要素式文书模板。根据§6.5确认的案由定位对应模板。
民商事(34模板): 民间借贷/买卖合同/金融借款/信用卡/融资租赁/物业服务/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建设工程/劳动争议/离婚/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证券虚假陈述——每案由含起诉状+答辩状
执行程序(10模板): 强制执行申请书/参与分配申请书/执行异议申请书/执行复议申请书/执行监督申请书/执行担保申请书/不予执行申请书/优先购买权行使声明/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终结执行申请书
行政案件(11模板): 行政处罚异议申请/行政许可申请或撤销申请/行政强制措施异议/行政复议申请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行政起诉状/行政补偿申请书/行政赔偿申请书/行政协议履行起诉状/工伤认定申请书/房屋征收补偿异议
刑事自诉(4模板): 刑事自诉状——侮辱罪/诽谤罪/重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国家赔偿(4模板): 国家赔偿申请书——违法刑事拘留/改判无罪/监管致伤/错误执行
其他领域(50模板): 知识产权民事18/知识产权行政10/海事8/环境资源6/其他8
双文书生成规则: 匹配到有要素式模板的案由时,同时创建传统格式文书(§8.1)与要素式文书(§8.1.2),确保覆盖法院常规格式与要素式格式双重要求。
提供33类案由的要素速查。每案由含三维度:要素点(构成要件)→ 证据重点(特有证据及证明目的)→ 核心法律原则(关键规则)
用途: 在§6.5最终案由确认时,对照本速查表验证要素点是否满足;匹配到有要素式模板的案由后,转入模板列表定位具体模板。
| 案由 | 要素点 | 证据重点 | 核心法律原则 |
|---|---|---|---|
| 民间借贷纠纷 | 借贷合意+交付+金额+利率 | 借条/合同、转账凭证、催款记录 | 大额需转账;利率≤LPR四倍;无借条可综合认定 |
| 买卖合同纠纷 | 合同成立+交付+付款+违约 | 合同、送货单/签收单、对账单、发票 | 无书面合同可依聊天认定;送货单须签收 |
| 交通事故纠纷 | 侵权+损害+因果+过错 | 认定书、医疗票据、鉴定意见、保险单 | 交强险先赔→商业险→比例 |
| 劳动争议 | 劳动关系+具体争议 | 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解除通知 | 举证责任在单位;仲裁前置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借款合同+放款+还款+违约 | 借款合同、放款凭证、还款明细 | 金融机构利率可高于民间借贷上限 |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物业合同+服务+欠费 | 物业合同、催缴通知、欠费明细 | 不得以未享受服务拒交 |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施工合同+施工+验收+工程款 | 施工合同、签证单、验收报告 | 实际施工人可突破合同相对性 |
| 离婚纠纷 | 婚姻+感情破裂+子女财产 | 结婚证、感情破裂证据、财产证明 | 感情破裂标准;过错方少分 |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合同+付款+过户/交付+违约 | 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催告记录 | 网签备案≠物权登记 |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租赁合同+交付+租金+违约 | 租赁合同、收房记录、租金凭证 | 买卖不破租赁 |
| 信用卡纠纷 | 申请+透支+催收+欠款 | 领用合约、账单、催收记录 | 利率含手续费综合计算 |
| 融资租赁纠纷 | 融资租赁合同+交付+租金+违约 | 合同、交付凭证、租金记录 | 所有权归属出租人 |
| 财产损失保险纠纷 | 保险合同+事故+损失+定损 | 保险单、事故证明、定损单 | 按实际损失赔偿 |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保证保险+主合同违约+代偿 | 保险单、贷款合同、代偿凭证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 |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人身保险合同+事故+理赔+拒赔 | 投保单、体检报告、理赔资料 | 如实告知义务;等待期规则 |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责任保险+第三人索赔+责任认定 | 保险单、认定书、赔偿协议 | 第三者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 证券虚假陈述纠纷 | 虚假陈述+重大性+交易因果+损失 | 虚假陈述公告、交易记录、损失计算 | 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规则 |
著作权侵权/商标权侵权/专利权侵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特许经营/网络侵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参照§8.0模板索引调用对应要素式模板
适用于未强制要求要素式文书或需要完整叙事说理的案件。
排版格式:
| 项目 | 规范 |
|---|---|
| 纸张 | A4,常规页边距(上下2.54cm,左右3.17cm) |
| 标题 | 宋体二号(22pt)加粗居中:"民事起诉状" |
| 正文 | 仿宋小三号(15pt) |
| 段落标题 | 仿宋小三号加粗:"原告:"、"被告:"、"案由:"、"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此致" |
| 行距 | 全文28磅固定行距 |
| 段间距 | 全文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 |
| 对齐 | 标题居中;"具状人:"和日期右对齐;事实段落两端对齐(JUSTIFY);其余左对齐 |
| 首行缩进 | 约2字符(约381000 EMU) |
当事人信息写法(法人):
原告:[公司全称],住所地:[详细地址]([工商备注内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位]
被告:[公司全称],住所地:[详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位]
诉讼请求写法:
- 标题行括注暂计标的额:诉讼请求:(标的暂合计为[xxx]元)
- 编号用"1." "2."(数字+英文句点,不用中文括号编号)
- 货币金额直写"元",不用"¥"或"人民币"前缀
- 违约金写法:一句话完整表达——基数→利率标准→起算日→截止条件→暂计金额。例: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9775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付货款97750元为基数,按照2022年6月24日lpr1.5倍即5.55%/年的标准,自逾期付款日2022年6月25日起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6年6月5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21432.96)
- LPR 用小写 "lpr",不写引号,不写"LPR"(与最高人民法院要素式模板填写标准保持一致)
- 诉讼费用作为独立一项放在最后
事实与理由——三段式叙事法:
买卖合同纠纷卖方追款案件的标准三段:
第一段 — 签约:时间→谁签了什么合同→简称引入→核心条款原文
2022年5月27日,原告A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供方,以下简称"A环保公司")与被告B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需方,以下简称"B机电公司")签订了《合同书》一份,约定:"B机电公司以66元/kg单价购买分散剂850kg,以60元/kg购买清洗剂940kg……合计价款共170000元。"合同对付款条件的约定为:"预付30%款到发货,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70%"。
第二段 — 履行:以"上述合同签订后"开头→时间+做了什么+地点+细节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22年6月24日为被告指定的某工业园区完成了合同项下全部产品的送货义务,并按照被告要求于2023年3月22日为被告开具了合同项下所有产品所对应的票面金额合计为1700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段 — 违约+催告+诉请:"但被告仅于……"转折→按时间线列付款→欠款→催告→结果→"故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但被告仅于2022年5月27日向原告支付货款51000元,于2022年12月9日再次支付21250元,余款97750元始终未付,原告于2023年5月、7月、9月数次向被告催要,且在2025年4月24日向被告发送律师函及电话催促付款,被告始终以资金短缺拖延至今,均无结果,故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结尾:
此致
[完整法院名称]
具状人:[公司全称]
XXXX年XX月XX日
2026年6月5日(阿拉伯数字,不用大写"二〇二六")写作语言风格: - 叙述客观平实,不夸张不煽情 - 段落之间有逻辑衔接("上述合同签订后"、"但被告仅于"、"均无结果") - 事实陈述具体到日期、金额、地点 - 引用合同条款使用直接引语,不作概括转述 - 争议事实用陈述事实方式表达,不作结论性判断
通用要点: 持续性请求(如占用费)、标的物估值方便算受理费、多具状人可合并、不附证据清单
按最高院统一样式填写,适用基层法院简单案件。以下为买卖合同纠纷经实践验证的填写标准,其他案由参照此方法逐要素适配。
结构要求: - 将原模板多张分散表格(当事人/诉讼请求/事实理由/担保保全)合并为一张连续大表(约50行×2列),结构更清晰,打印更整洁 - 无第三人时:整行删除第三人行,不留空行 - 无委托代理人时:委托代理人格填"无☑" - 勾选符号统一用 ☑(实心勾),不用"√"
当事人信息(法人): 合并原多行拆分结构,在同一行内按顺序填写: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类型→所有制性质。去掉"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字段,直接填注册地即可。
诉讼请求填写: - 先用合并行写完整的传统格式诉讼请求全文 - 再逐项填写要素格
| 项目 | 填写规范 |
|---|---|
| 1. 给付价款 | 直接填金额,无需保留"人民币,下同"括注 |
| 2. 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违约金) | 填截止日期+违约金金额+基数+利率标准;计算公式:基数×年利率÷365×逾期天数;是否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是☑ |
| 3. 赔偿因卖方违约所受损失 | 原告为卖方时整行留空,不填"否☑" |
| 4. 标的物瑕疵 | 原告为卖方时整行留空 |
| 5. 继续履行/解除合同 | 继续履行☑,立即履行完毕付款☑ |
| 6. 担保权利 | 否☑(直接填,不写"是□内容:") |
| 7. 实现债权费用 | 否☑ |
| 8. 诉讼费用 | 是☑ |
| 10. 标的总额 | 填金额+括注:119182.96元(暂计至2026年6月5日) |
约定管辖: 无约定时填:有□合同条款及内容:无☑(本案由被告住所地[具体法院名称]管辖)——主动说明管辖法院
事实与理由填写: - 先用合并行写完整叙事性事实段落(签约→履行→违约→催告全过程,一段连贯叙述) - 再逐要素填写
| 要素 | 填写规范 |
|---|---|
| 1. 合同签订 | 写合同名称+签订时间+签订主体;无约定签订地点时省略 |
| 3. 标的物情况 | 按"品名数量(单价)"格式:分散剂850kg(66元/kg)、清洗剂940kg(60元/kg)…… |
| 4. 价格及支付方式 | 转账☑,分期☑;分期方式填付款条件原文 |
| 5.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 先写合同约定,再写实际交货时间和地点 |
| 6. 质量标准及检验 | 无约定时留空 |
| 7. 违约金(定金) | 无明确约定时填:迟延履行违约金☑按LPR1.5倍/年(合同条款:第 条,无明确约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LPR1.5倍) |
| 8. 价款支付及交付情况 | 按时间线分行:按期支付:51000元(2022.5.27);21250元(2022.12.9);逾期未付:97750元;标的物:已全部交付,逾期交付0件 |
| 9. 迟延履行 | 是☑,迟延时间写明起始:自2022年6月25日起至今(持续状态) |
| 10. 催促情况 | 写具体时间+方式:2023年5、7、9月电话/当面催促;2025年4月24日律师函催促 |
| 11-13. 质量争议/不符/协商 | 无争议时均填"无☑"/"否☑" |
| 14. 通知解除合同 | 否☑ |
| 15. 违约金计算 | 填金额+(暂计至xxxx.x.x)+计算公式:基数×年利率÷365×逾期天数 |
| 16-22. 担保相关各项 | 无担保时统一填"否☑";担保人、担保物行留空 |
| 23. 责任依据 | 买卖合同卖方追款标准引用:民法典第577、579、584、626、628条 +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8条 |
证据清单(第25项): 填"详见证据目录",不在表格内逐项列明
对纠纷解决意愿: 是否了解调解:全部"了解☑";是否考虑先行调解:是☑
要素式文书DOCX生成原则: 以用户提供的模板文件为基础文件(minimax-docx Pipeline C-2 Base-Replace),保留模板原有表格结构、字体、行高,仅替换填写内容,禁止重建表格
答辩意见前置: "不同意全部诉请,望贵院依法驳回"——不用套话开头 交通事故策略: ①责任比例力争(比认定书更低)②无保险攻击(引《道交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6条)③保险层级(交强→商业→比例)④己方损失保留追偿(不提反诉) 段落组织: ①责任比例→②保险赔付→③己方损失→④综上所述 不作为清单: ❌证据清单 ❌单独诉讼费 ❌对方费用金额计算 ❌套话开头
格式: 反诉原告(本诉被告)/反诉被告(本诉原告)、标的合计括注、营运损失公式(日期+标准+比例+金额)、租金与营运损失可并行
参照§8.1民事起诉状全部写作规范,术语替换规则:
| 起诉状术语 | 仲裁申请书术语 |
|---|---|
| 原告/被告 | 申请人/被申请人 |
| 诉讼请求 | 申请事项 |
| 此致XX法院 | 此致XX仲裁委员会 |
| 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 依据仲裁条款向贵委申请仲裁,望裁如所请 |
| 具状人 | 申请人 |
排版格式: 同§8.1(标题改为"仲裁申请书",段落标题术语按上表替换)
仲裁条款引用提示: 申请事项和结尾涉及仲裁管辖依据时,应写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内容,并在事实与理由中引述该条款原文。
通用要点: 持续性请求、标的物估值方便算仲裁费、多名申请人可合并、不附证据清单
适用于不服一审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
排版格式: 同 §8.1 传统格式(诉讼文书公文格式)。标题写为"民事上诉状"。
当事人称谓: - 上诉人:写明"上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姓名/名称],[基本信息]" - 被上诉人:写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原审原告):[姓名/名称],[基本信息]" - 原审第三人:如有,列为"原审第三人:[姓名/名称]"
上诉请求写法: - 编号用"1." "2.",首项写"撤销原判决/裁定第X项" - 第二项写"改判[具体改判内容]" - 第三项写"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 上诉请求应具体、明确,避免"依法改判"等模糊表述
上诉理由结构(三段式):
第一段 — 原审认定事实错误: 列明原审认定错误的事实,附证据索引。
一、原审判决认定[XX事实]错误,[证据名称]足以推翻该认定。
原审判决认定"……",但[证据名称](一审证据卷第X页)明确显示"……",二者直接矛盾。原审未予采信,理由不能成立。
第二段 — 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列明原审适用错误的法律条文,附正确法律依据。
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名称]第X条错误,本案应适用[法律名称]第Y条。
[分析两法条的适用条件差异,结合本案事实说明为何应适用Y条]
第三段 — 程序违法(如有): 列明原审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三、原审[程序违法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
[具体描述程序违法行为及其对判决结果的影响]
结语格式: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并改判。望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二审人民法院全称]
上诉人:[姓名/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适用于不服已生效的民事审判判决、裁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申请再审。
排版格式: 同 §8.1 传统格式。标题写为"民事再审申请书"。
五步法结构:
第一步 — 再审事由(法定化表述):
-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X项(共16项法定事由)
- 常用事由:
- 第207条第1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 第207条第2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 第207条第6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 第207条第10项: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
- 表述格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X项规定,本案符合再审条件。"
第二步 — 当事人信息: - 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 - 再审被申请人(对方当事人) - 原审第三人(如有) - 格式同 §8.1 当事人信息写法
第三步 — 再审请求: 1. "撤销原审法院X法X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第X项" 2. "改判[具体改判内容]" 3.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 注意:再审请求不得超出原审诉讼请求范围
第四步 — 论证结构(核心):
按"事由→事实→法律→结论"四层论证:
一、[XX事由]: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一)关于[争议焦点一]的事实认定:
原审认定"……",但以下证据足以推翻该认定:
1. [证据名称](原审卷宗第X页)证明……
2. [证据名称](原审卷宗第X页)证明……
综上,原审法院对[争议焦点一]的事实认定缺乏证据证明。
(二)关于[争议焦点二]的事实认定:
[同上结构]
二、[XX事由]:原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一)关于[法律适用问题一]:
原审适用[法律名称]第X条,但本案情形不符合该条适用条件。
[法律条文分析 + 本案事实对比]
(二)关于[法律适用问题二]:
[同上结构]
第五步 — 论证层次(微观结构): - 每层论证遵循"主张→证据→法律→结论" - 证据引用注明卷宗页码(方便法官查阅) - 法律条文引用完整(法规全称+条款项+内容摘要) - 结论句回引再审事由(形成闭环)
结语格式:
综上所述,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X项规定的再审条件,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并改判。望贵院查明事实,依法支持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
此致
[再审人民法院全称]
再审申请人:[姓名/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适用于一审、二审庭审后提交的代理意见(区别于当庭口头代理意见)。
排版格式: 普通A4,标题"代理词",宋体二号加粗居中。
开头称呼(固定格式):
审判长、审判员:
[律所全称]接受本案[委托人称谓]的委托,指派[律师姓名]担任其[诉讼阶段]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代理人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取证,并参加了庭审。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正文结构(四段式):
第一段 — 事实查明部分: 归纳法庭调查确认的无争议事实。
一、本案基本事实清楚,以下事实已有充分证据证明,被上诉人亦无异议:
1. [无争议事实一]
2. [无争议事实二]
第二段 — 争议焦点分析: 针对各方争议焦点,逐一论证。
二、关于本案争议焦点[XX问题],代理人认为[委托人主张]有充分事实和法律依据:
(一)[委托人主张]
(二)[法律依据]:[法规名称]第X条规定:"……"
(三)[对方观点反驳]:被上诉人主张"……",但[反驳理由]
第三段 — 法律适用: 论证本案应适用的法律及理由。
三、本案应适用[法律名称]第X条,[简述适用理由]。
[对方援引的X条不适用本案,理由如下:……]
第四段 — 结语:
综上所述,代理人的意见,望合议庭采纳,依法支持[委托人]的诉讼请求[上诉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全称]
代理人:[律所全称]
律师:[姓名]
XXXX年XX月XX日
落款(固定格式): 律所全称+律师姓名+日期,律所名称右对齐。
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排版格式: 普通A4,标题"劳动仲裁申请书",宋体二号加粗居中。
当事人信息写法:
申请人:[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民族:[民族],住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单位全称],住所地:[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职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仲裁请求写法(必须明确到金额):
- 编号用"1." "2." "3."
- 金钱给付请求必须写明具体金额及计算方式
- 例:1.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期间加班费共计XXXXX元;
- 例:2. 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XXXXX元( calculation: ……);
- 例:3. 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 非金钱请求(如确认劳动关系)写明具体期间及关系性质
事实与理由——三段式: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从事[工作岗位],月工资[金额]元。
[简述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社保缴纳情况]
二、被申请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 [违法行为一,如拖欠工资/未付加班费/违法解除]
2. [违法行为二]
[每项违法行为附时间、金额、事实描述]
三、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仲裁,望依法裁决。
结尾格式: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称]
申请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1. 证据清单(共X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对被申请人企业信息打印件
适用于诉讼/仲裁过程中或执行阶段,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签署书面和解协议。
排版格式: 普通A4,标题"和解协议书",宋体二号加粗居中。
当事人信息: 同 §8.1 当事人信息写法(法人/自然人分别处理)。
协议正文结构:
第一条 — 事实背景(简述争议由来):
鉴于:
1. [甲方/申请人]与[乙方/被申请人]之间因[纠纷性质]产生争议,[甲方]已向[法院/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仲裁申请](案号:[XXXX])。
2. 现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和解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二条 — 付款/履行义务(核心条款,必须精细化): - 金额核实(交叉对比): 协议首部应列明"经双方核对,确认欠款总额为XXXXX元",附计算清单作为附件 - 付款期限: 写明具体日期(XXXX年XX月XX日前),避免"尽快""及时"等模糊表述 - 付款方式: 写明收款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 分期付款(分期表精细化):
乙方分[ X ]期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
第一期:XXXX年XX月XX日前支付XXXXX元;
第二期:XXXX年XX月XX日前支付XXXXX元;
……
第X期:XXXX年XX月XX日前支付XXXXX元(结清)。
第三条 — 违约责任(防止表述陷阱):
- 标准写法:"如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甲方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以剩余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X的标准,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 避免陷阱表述: 不得写"乙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不得再申请执行"(这会剥夺申请人就本金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 建议增加: "乙方任何一期逾期超过[ X ]日的,甲方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立即申请强制执行,且不再受本协议其他条款约束。"
第四条 — 诉讼/仲裁处理: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仲裁申请]。
本案案件受理费[元],由[甲方/乙方/双方各半]承担。
第五条 — 保密条款(可选):
本协议内容及双方履行情况,双方均应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司法机关要求披露的除外)。
签署部分:
本协议一式[ X ]份,双方各执[ X ]份,[法院/仲裁委员会]留存[ 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适用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提出独立请求权,申请参加诉讼。
排版格式: 同 §8.1 传统格式。标题写为"参加诉讼申请书"。
当事人称谓: - 申请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被告(原审原告) - 被告(原审被告)
申请书结构:
诉讼请求: 1. "撤销原审法院X法X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或:中止对本案的审理]" 2. "确认[诉讼标的]归申请人所有[或其他独立请求]" 3. "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审原告/原审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与本案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
[简述申请人与诉讼标的的关系,以及独立请求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案号:[XXXX])处理结果可能影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简述关联性]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特申请参加本案诉讼,主张独立权利。
结尾格式: 同 §8.1 起诉状结尾。
适用于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排版格式: 同 §8.1 传统格式。标题写为"执行异议申请书"。
当事人称谓: - 异议申请人(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 - 被申请人(申请执行人)
异议请求: 1. "撤销执行法院X法X执字第XXXX号执行裁定[或:中止对异议申请人[财产]的执行]" 2. "[其他具体异议请求]"
事实与理由结构:
第一段 — 执行案件背景:
异议申请人因与[申请执行人]之间[案由]纠纷一案,[执行法院]已立案执行(执行案号:[XXXX]X法X执字第XXXX号)。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具体执行行为,如:查封了异议申请人名下位于XX的房产]。
第二段 — 异议理由(核心): -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执行行为异议)或第234条(案外人异议) - 论证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程序违法/超出执行依据范围/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
异议申请人认为,上述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一、[异议理由一]:[法律条文]规定"……",但执行法院[具体违法行为]。
二、[异议理由二]:[同上结构]
第三段 —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异议申请人特提出本执行异议申请,望依法裁定。
结尾格式: 同 §8.1 起诉状结尾。
定义文书格式,python-docx由 docx 技能实现。
通用格式标准(适用于全部文书): 标题宋体加粗二号居中,正文仿宋小三号,全文28磅固定行距,全文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
| 文书类型 | 页面 | 标题 | 正文 |
|---|---|---|---|
| 诉讼文书(起诉/答辩/反诉/上诉/再审) | 公文格式 | 宋体二号加粗居中 | 仿宋小三号首行缩进28磅固定行距 |
| 仲裁文书(商事仲裁申请书) | 普通A4 | 宋体二号加粗居中 | 仿宋小三号首行缩进28磅固定行距 |
| 非诉文书(意见书/见证书/尽调报告/律师函/代理词/劳动仲裁) | 普通A4 | 宋体二号加粗居中 | 仿宋小三号首行缩进28磅固定行距 |
| 合同审查意见书 | 普通A4 | 宋体二号加粗居中 | 仿宋小三号首行缩进28磅固定行距 |
通用段落顺序: 标题→当事人→案由(仅诉讼)/仲裁条款(仅仲裁)→一级标题→正文→此致+法院/仲裁委员会→落款
以下五节(§10.1-§10.5)构成劳动法专项实务模块,覆盖解除劳动合同审查、工资工时合规、用工关系分类认定、录用审查、社保费率参考五类高频场景,适用于劳动法律师及企业法务日常实务操作。
大多数解除没有问题。少数是等待发生的劳动争议。本审查在决策最终确定前运行检查清单,捕获第二种情形。
| 标记 | 为何高风险 | 检查 |
|---|---|---|
| 近期投诉/举报 | 报复性解除索赔 | 该员工近期是否提出过投诉(HR、监察、举报热线)? |
| 受保护休假/医疗期 | 法定保护期解除 | 目前是否在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或刚结束产假/哺乳期? |
| 特殊保护群体+时机 | 违法解除 | 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2条所列情形(三期女职工、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医疗期、连续工作满15年距退休不足5年等)? |
| 检举/控告 | 打击报复 | 该员工是否曾就违法、安全、欺诈等问题提出过检举或控告? |
| 书面证据薄弱 | "为什么现在解除" | 对于绩效解除:是否有PIP、书面警告、有记录的反馈?还是毫无征兆? |
| 差别对待 | 选择性解除 | 是否有其他人做同样的事且未被解除? |
| 合同/制度承诺 | 违约 | 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录用通知或任何书面文件是否承诺了一个未被执行的过程? |
| 工时制度分类错误 | 加班工资争议(150%/200%/300%) | 见下方分类检查 |
工时制度分类错误标记——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触发:
🔴 潜在工时制度适用错误 —— 岗位性质和实际工作内容可能不符合特殊工时制适用条件。解除前应进行工时制度合规检查——被错误适用特殊工时制的员工一旦解除,即存在成熟的加班工资争议,协商解除协议可能无法完全免除该等支付义务。
任何标记触发 → 在解除前上报,不待事后。
在最终确定方案前,研究员工所在管辖地的适用规则:
| 检查项 | 法律依据与要点 |
|---|---|
| 最终工资支付时点 | 解除和辞职可能不同。研究现行有效规则,包括拖延支付的罚则(《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各省/直辖市工资支付条例) |
| 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 |
| 经济补偿/赔偿金 | 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违法解除按第87条(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
| 通知义务 | 经济性裁员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向人社部门报告(第41条) |
| 经济性裁员 | 第41条适用条件(裁减20人以上或占职工总数10%以上)、优先留用规则、优先招用规则 |
补偿标准区分:
| 类型 | 法律依据 | 标准 |
|---|---|---|
| 经济补偿(N) | 第36条(协商一致)、第38条(被迫解除)、第40条(无过失性解除)、第41条(经济性裁员)、第46条(合同期满终止) | 按第47条 |
| 赔偿金(2N) | 第87条(违法解除或终止) |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
| 无需补偿 | 第37条(劳动者主动辞职,提前30日书面通知)、第39条(过失性解除——严重违纪等) | 无 |
经济补偿金速算: 每满1年→1个月工资 | 6个月以上不满1年→1个月工资 | 不满6个月→0.5个月工资 | 月工资上限→当地社平工资3倍
协商解除协议注意事项: - 各省/直辖市对劳动关系中可处分权利的特殊规定 - 涉及性骚扰、歧视或其他受保护类别的保密/不得贬损条款的特殊限制 - 协商解除协议中不得限制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定权利
针对绩效解除尤其关键:
"为什么现在解除"问题: 如果此人已绩效不达标一年,什么发生了变化?答案应有书面记录。
## 解除审查:[岗位/姓名] — [日期]
**管辖地:** [省/直辖市]
**解除理由:** [绩效不达标/严重违纪/经济性裁员/岗位撤销]
**计划日期:** [日期]
### 底线
[可以进行 / 需先解决X / 停止]
### 高风险标记
[逐项检查——✅ 清晰 或 🔴 标记及详情]
**上报:** [无需 | 在进行前上报至[姓名]——[哪个标记]]
### 管辖地要求
- 最终工资支付:[研究确定的规则及引用]
- 通知义务:[列表,每项附研究和引用]
### 经济补偿/赔偿金与协商解除协议
- 补偿/赔偿金:[按公式计算的金额/协商金额/无]
- 协议:[需要/不需要]
⚠️ 本审查不替代劳动法律师意见。解除劳动合同具有法律后果。如使用者为非律师,须由执业律师审核后方可对外执行。
"看情况"是对的但没用。本框架产生基于研究、引用一手来源的管辖地特定回答。
回答前先研究。 加班费计算基数、最低工资标准、年休假折算规则经常变化,且各省/直辖市差异显著。不确定时直说——不要陈述未确认的规则。
这是最常见的计算错误来源。 加班费计算基数不仅仅是基本小时工资。各省/直辖市对"本人工资"的界定不同:
首先确定适用管辖地的基数认定规则。
基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
| 加班类型 | 倍数 | 说明 |
|---|---|---|
|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 | 不低于150% | — |
| 休息日安排工作不补休 | 不低于200% | 能安排补休的优先补休 |
| 法定休假日 | 不低于300% | 不可用补休替代 |
部分省/直辖市可能有更高标准。
加班费计算基数(小时工资)= [月工资基数] ÷ 21.75 ÷ 8
工作日加班费 = 小时基数 × 150% × 工作日加班小时数
休息日加班费 = 小时基数 × 200% × 休息日加班小时数(如未安排补休)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 小时基数 × 300% × 法定节假日加班小时数
建议附计算过程以便复核验证,仅凭数字结论难以被法庭采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含正常工资,即额外支付200%)。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1条:日工资 = 月工资 ÷ 21.75。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
⚠️ 任何补发工资金额标注
[需核实——在主张或支付前咨询劳动法律师]。如果计算所需的输入项(基数认定规则、加班小时数分布、补休是否已安排、管辖地规则)有缺失,在计算前先询问。
| 问题 | 路由 |
|---|---|
| "这个岗位可否适用不定时工作制?" | 研究特殊工时制审批要求和岗位范围 |
| "X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 按七步框架计算 |
| "最终工资何时到期?" | 研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 + 各省/直辖市条例 |
| "未休年休假需要支付补偿吗?" | 按步骤6计算 |
| "此人可否认定为劳务关系?" | 路由至 §10.3 用工关系分类认定 |
最昂贵的认定决策是那个没有人有意识地做出的决策。 本分析在安排开始前运行适用认定标准——并在所描述的安排与预定结构不符时告诉你。
本分析仅限尚未开始的拟议用工安排。
在信息收集前先询问:这个工作已经开始了吗?
如果已经存在用工关系(无论持续时间长短)→ 停止。 分析既有关系不是规划性工作;应在律师主导下进行,与补救方案结合。
如果确实尚未开始(前瞻性)→ 进入步骤1。
要运行正确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请尽可能多地回答以下问题:
工作内容:
- 该人员实际每天做什么工作?
- 该工作是公司核心业务的组成部分,还是辅助性工作?
- 这是一个有明确结束时间的限定项目,还是持续性无固定期限的工作?
- 技能的专门程度如何?
管理控制:
- 谁确定其工作时间和安排——他们自己还是公司?
- 他们将在哪里工作——公司办公场所、自行安排地点,还是均可?
- 公司是否指挥他们如何完成工作(方法、流程、顺序),还是仅要求最终成果?
- 他们是否将管理公司的任何员工?
经济从属性:
- 报酬如何计算——按小时、按天,还是按固定项目费?
- 公司是否提供设备、工具或软件,还是他们使用自己的?
- 他们是否为其他公司工作,还是仅为此安排?
- 他们是否承担任何经营风险?
- 他们是否已有自己的经营实体(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等)?
安排方式与管辖地:
- 希望如何构建——直接劳务协议、劳务派遣,还是业务外包(公司对公司)?
- 该安排大致持续时间——数周、数月、一年以上?
- 该人员将在哪里实际提供劳动?
中国法下劳动关系认定核心依据——劳社部发〔2005〕12号: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特殊用工形态:
对每个认定标准,逐项评分——不要概括:
| 要素/要件 | 收集的事实 | 倾向/通过-不通过 |
|---|---|---|
| [主体资格] | [来自信息收集] | [倾向或通过/不通过] |
| [管理从属性] | [来自信息收集] | [倾向或通过/不通过] |
| [业务组成部分] | [来自信息收集] | [倾向或通过/不通过] |
认定结论(五选一):
差距分析(最重要输出):
预定结构:[他们说的想要什么]
事实指向:[标准显示的实际是什么]
差距——安排不匹配预定结构之处:
🔴 [要素]:[描述与预定分类冲突],这是重大认定风险
🟡 [要素]:较弱点,单独不构成否定,但与其他因素结合增加风险
✅ [要素]:支持预定分类。无问题
升级触发条件:
⚠️ 认定用工关系具有法律后果——错误认定可能使企业面临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以及行政处罚的风险。非律师使用者须由执业律师审核。
录用通知书大多是格式文本,直到不是。管辖地检查和竞业限制检查是本审查最有价值的部分。
此人将在哪里工作?不是公司总部所在地——是他们实际工作地。
| 检查项 | 内容 |
|---|---|
| 工时制度基础 | 是否适用标准工时制(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
| 特殊工时制审批 | 如适用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是否已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
| 岗位性质匹配 | 岗位实际工作内容是否支持该工时制度分类? |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适用有严格的岗位范围和审批要求(劳部发〔1994〕503号,及各省/直辖市实施办法)。如果录用通知写的是不定时工作制但岗位描述不支持——标记。分类错误代价很大。
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
| 要件 | 规定 |
|---|---|
| 适用主体 | 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第24条第1款) |
| 期限上限 | 不得超过二年(第24条第2款) |
| 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第23条第2款) |
| 补偿最低标准 | 各省/直辖市可能不同(如北京:不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 |
| 解除条件 | 因用人单位原因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请求解除(《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38条) |
保密义务: 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1款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范围广于竞业限制。
服务期(《劳动合同法》第22条): 仅适用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情形。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费用。
| 检查项 | 法律依据 |
|---|---|
| 个人信息保护 | 背景调查和入职信息收集是否遵守PIPL(单独同意、必要性原则、最小范围原则) |
| 就业歧视禁止 | 《就业促进法》第3条禁止歧视理由(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 |
| 录用通知书的要约效力 | 录用通知书通常被认定为要约,撤回和撤销须符合《民法典》第141条和第476条 |
| 告知义务 | 《劳动合同法》第8条: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等 |
| 禁止扣押证件/收取财物 | 《劳动合同法》第9条 |
⚠️ 中国法不适用"任意雇佣"(at-will employment)概念。 不得写入"公司可随时无理由解除"或类似语言——此类条款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无效。
| 检查项 | 要点 |
|---|---|
| 法律性质 | 明确为要约,附承诺期限 |
| 条件 | 清晰(背景调查通过、体检合格、上一用人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等) |
| 基本信息 | 入职日期、岗位名称、薪资、汇报关系明确 |
| 试用期 | 合同3月~1年:≤1月 / 1~3年:≤2月 / 3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6月;试用期工资≥80%约定工资且≥最低工资 |
| 保密和知识产权 | 归属条款(如适用) |
| 竞业限制 | 符合三要件——适格主体+期限≤2年+约定补偿金 |
录用通知 vs 劳动合同: 录用通知书不能替代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的,应支付二倍工资(第82条)。
## 录用审查:[候选人] — [岗位] — [管辖地]
**总体:** [可以发出 | 需修改 | 上报]
### 管辖地:[省/直辖市]
### 工时制度分类:[分类意见及理由]
### 竞业限制与保密:[可执行性分析及建议修改]
### 管辖地特定要求:[逐项附研究和引用]
### 行动事项:[发出前需要的具体修改]
⚠️ 发出录用通知具有法律后果——构成要约,竞业限制、工时制度分类和管辖地特定条款一旦发出就很难撤销。非律师使用者须由执业律师审核。
⚠️ 费率为参考值,以当地社保局最新公布为准。社保政策调整频繁,建议使用时通过RAG检索确认最新标准。
缴费基数上下限(2024年参考):
| 城市 | 基数下限(元) | 基数上限(元) |
|---|---|---|
| 北京 | 6,326 | 35,283 |
| 上海 | 7,310 | 36,549 |
| 深圳 | 2,360 | 26,421 |
| 广州 | 5,284 | 26,421 |
五险费率(雇主+员工):
| 险种 |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
| 养老保险 | 雇主16% / 员工8% | 雇主16% / 员工8% | 雇主14% / 员工8% | 雇主14% / 员工8% |
| 医疗保险 | 雇主9.5% / 员工2% | 雇主9.5% / 员工2% | 雇主6.2% / 员工2% | 雇主5.5% / 员工2% |
| 失业保险 | 雇主0.5% / 员工0.5% | 雇主0.5% / 员工0.5% | 雇主0.7% / 员工0.3% | 雇主0.48% / 员工0.2% |
| 工伤保险 | 雇主0.4% / 员工0% | 雇主0.2% / 员工0% | 雇主0.2% / 员工0% | 雇主0.2% / 员工0% |
| 生育保险 | 雇主0.8% / 员工0% | 雇主0% / 员工0% | 雇主0.5% / 员工0% | 雇主0.85% / 员工0% |
计算公式: 实际缴费基数 = clamp(月薪, 基数下限, 基数上限)。企业总成本 = 月薪 + 雇主五险合计 + 住房公积金(5%-12%双方各半)。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知识产权专项管理。 涵盖侵权风险初查、IP侵权筛查、发明筛查、知识产权条款专项审查、知识产权组合管理五大模块。
这是初步筛查,而非侵权认定或非侵权认定。 侵权分析依赖大量事实且法律上非常复杂。本节仅就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四类常见技术/品牌资产做一次"是否值得做完整评估"的初查,识别风险因素并标注最重要的因素,不作侵权结论。依据本节筛查结果采取行动而未经过律师审查的,是公司承担不利诉讼费用、确认不侵权之诉中败诉以及专利案件中惩罚性赔偿认定的常见原因。
① 资产/产品描述 —— 技术本质/品牌使用方式/作品类型/产品名称(非营销话术)
② 风险维度映射 —— 落入§11.2四类(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哪一个或多类交叉
③ 输出"是否值得做完整评估"建议(推进 / 调查 / 驳回)
# 侵权风险初查 — [对象名称]
**结论:** 🟢/🟡/🔴 — [是否值得做完整评估,一句话说明理由]
## 资产/产品描述
- **对象:** [技术本质 / 品牌使用 / 作品类型] | **范围法域:** [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
- **时间:** [上市前 / 已出货]
## 风险维度
- **专利:** [落入§11.2专利分支 / 不涉及 / 需检索现有技术]
- **商标:** [落入§11.2商标分支 / 不涉及]
- **著作权:** [落入§11.2著作权分支 / 不涉及]
- **商业秘密:** [落入§11.2商业秘密分支 / 不涉及]
## 推进建议
- [ ] 推进至§11.2对应分支做完整筛查
- [ ] 调查后重新评估
- [ ] 风险可控,无需进一步动作
⚠️ 本节不作侵权或非侵权结论。完整筛查需结合§11.2对应分支,并由执业律师最终判断。
这是初步筛查,而非侵权认定或非侵权认定。 侵权分析依赖大量事实且法律上非常复杂。筛查识别因素并标注最重要的因素;不作结论。依据筛查结果采取行动而未经过律师审查,是公司承担不利诉讼费用、程序制裁、确认不侵权之诉及(专利案件)惩罚性赔偿的常见原因。
| 模式 | 核心分析框架 | 中国法核心依据 |
|---|---|---|
| 商标 | 混淆可能性分析 + 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 虚假宣传 | 《商标法》第57条、第13条、第30-33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 |
| 著作权 | 权利归属→登记→接触+实质性相似→合理使用→通知-删除 | 《著作权法》第11条、第24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4-17条 |
| 专利 | 权利要求对照表 + 字面/等同 + 无效抗辩标注 | 《专利法》第11条、第22条、第59条、第71条 |
| 商业秘密 | 秘密性→合理措施→侵权行为 + 反向工程抗辩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 |
依据《商标法》第57条第(二)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结合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判断是否容易导致混淆,逐项分析并标注指向(权利人/被控方/混合):
中国法下的特别考量: 驰名商标可获得跨类保护(《商标法》第13条);恶意注册的商标可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44条、第45条)。
三要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
| 要素 | 分析要点 |
|---|---|
| 秘密性 | 不为该信息领域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 |
| 商业价值 | 因不为公众所知而具有实际或潜在的商业价值 |
| 保密措施 | 保密协议/访问控制/保密标识/离职面谈/培训——最高法司法解释列举的合理措施类型 |
重点事实模式: - 前员工模式 — 新雇主、重合工作内容、离职时间、带走的文件、访问日志、职务发明协议 - 反向工程抗辩 — 如通过合法手段获取,属于合法抗辩
# 侵权筛查 — [商标/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非认定)
**这是初步筛查,而非侵权认定。** [完整护栏]
**筛查结果:** 🟢/🟡/🔴
## 地位和范围
- **当事人地位:** [权利人 / 被控方] | **管辖:** [法院/地区]
- **诉讼时效态势:** [状态] | **已审查证据:** [清单]
## 因素分析
| 因素 | 标注 | 指向(权利人 / 被控方 / 混合) |
[逐因素表]
## 因素指向汇总
**结论:** *本技能不作结论。* 采取行动前需律师判断。
⚠️ 本筛查不作侵权或非侵权结论。必须由执业律师最终判断。
这是由非专业人士执行的初步筛查,而非可专利性意见。 可专利性意见需要现有技术检索、完整的权利要求解释以及注册专利代理人或专利律师的判断。本筛查从不认定某物"可授予专利权"——它认定某物"通过初步筛查、值得调查"或未通过。
| # | 筛查 | ✓ 通过 | 🔴 红色标记 | 法律依据 |
|---|---|---|---|---|
| 1 | 新颖性信号 | 新机制/新组合有不可预期效果/解决本领域未解决问题 | "将已知技术应用到新领域"/"就像X但针对Y"/披露自身提竞争对手做了类似 |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 |
| 2 | 创造性标注 |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解决长期未解决的技术问题 | 可预测方式组合已知元素/常规优化/无功能优势的设计选择/有动机尝试 |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 |
| 3 | 可授权主题 | 对计算机本身的技术改进/具体技术手段/技术领域改进 | 纯商业方法无技术实现/单独数学算法/组织人类活动/计算机上做已知事物 | 专利法第2条、第25条 |
| 4 | 公开披露 | 无公开披露 | 已公开披露(绝对新颖性,第22条);6个月宽限期(第24条,适用范围窄) | 专利法第22条、第24条 |
| 5 | 可检测性 | 消费产品/公开API/物理机制 | 服务器端算法/内部制造工艺/训练数据组成——更适合作为商业秘密 | — |
| 6 | 战略价值 | 核心竞争力/关注技术领域内/竞争格局支持 | 边缘技术/不在公司关注领域/窄且易绕过的权利要求 | 公司策略对齐 |
| 结论 | 含义 |
|---|---|
| 推进 | 足够多筛查通过,值得进行现有技术检索和律师审查(≠"可授予专利权") |
| 调查 | 需返回发明人澄清或需专家审查特定问题后才能做推进/驳回决策 |
| 驳回 | 命中致命标记(公开披露超宽限期/明显属于排除主题/根本不可检测且无商业秘密路径) |
# 发明筛查备忘录 — [发明名称]
**底线结论:[推进 / 调查 / 驳回]**
*[一句话说明理由]*
## 筛查结果
| 筛查 | 结论 | 说明 |
|---|---|---|
| 新颖性信号 | ✓/🟡/🔴 | [一行] |
| 创造性标注 | ✓/🟡/🔴 | [一行] |
| 可授权主题 | ✓/🟡/🔴 | [一行] |
| 公开披露 | ✓/🟡/🔴 | [一行+日期] |
| 可检测性 | ✓/🟡/🔴 | [一行] |
| 战略价值 | ✓/🟡/🔴 | [一行] |
## 待解决问题
[会改变答案的事项]
## 后续步骤
1. 委托现有技术检索
2. 返回发明人获取更多事实
3. 转至外部律师就授权主题/专利vs商业秘密作决定
4. 驳回并发送致谢
5. 标注转商业秘密路径
⚠️ 绝不说"可授予专利权"。 最接近的表述是"通过初步筛查、值得进一步调查"。可专利性是注册实务者经现有技术检索和权利要求解释后得出的结论。可检测性在战略价值之前标注——作为专利"高战略价值"的不可检测发明,作为商业秘密的战略价值通常更高。
用途: 审查协议中的知识产权条款——标注权利归属缺陷、所有权模糊、许可范围问题及知识产权保证/赔偿问题。大多数协议中赌注最高的条款是知识产权归属和权利转让——修复起来极其困难。
① 定位 —— 协议类型 / 我方IP立场(授予/接收/双方) / 相对方 / 对价 / 管辖法律
② 权利归属缺陷检查(最高优先级)—— 劳动合同/顾问协议/SOW首查转让语言
③ 逐条审查 —— 转让/职务作品/交付物所有权/改进和衍生/背景与前景IP/许可授予/保证/赔偿/著作人身权/软件来源声明/商标使用/保密
④ 跨条款一致性检查 —— 许可授予↔许可范围 / 保证↔授予 / 赔偿↔保证 / 终止↔许可收回
⑤ 管辖提示 —— 著作人身权/职务作品/默示许可/专利赔偿
⑥ 组装备忘录
检查转让语言的5个维度:
| # | 检查项 | 缺陷示例 | 中国法依据 |
|---|---|---|---|
| 1 | 现在时态转让 | "同意转让"(承诺而非转让本身,需第二份文件)vs"在此不可撤销地转让" | — |
| 2 | 范围 | 仅涵盖使用公司资源创造的知识产权,非工作过程中创造的全部 | — |
| 3 | 著作人身权放弃 | 未约定不行使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中国法下不可转让但可约定不行使) | 《著作权法》第10条 |
| 4 | 进一步协助 | 缺相对方同意未来签署完成转让所需文件的条款 | — |
| 5 | 已有知识产权排除 | 排除清单模糊或开放式 | — |
| 检查 | 常见问题 |
|---|---|
| 许可授予↔许可范围 | "使用"交付物的许可窄于"使用、修改和创作衍生作品" |
| 保证↔授予 | 限于专利的非侵权保证,在涵盖著作权+商业秘密的许可中存在空白 |
| 赔偿↔保证 | 无赔偿的保证是缺少救济的承诺 |
| 终止↔许可 | 已付清许可是否在终止后继续有效? |
| 主协议↔SOW/订单 | 知识产权分配是否一致? |
⚠️ 修改粒度: 默认选择达到审查立场的最小编辑——替换一个词优先于短语,短语优先于句子,句子优先于条款。必须由执业律师最终审核。
用途: 维护知识产权资产清单,显示到期续展事项,执行组合审计。未按时续展的商标可能被注销;未缴年费的专利失效;到期的域名可能被抢注——一切取决于正确的到期日在正确的时间被关注。
| 模式 | 触发 | 说明 |
|---|---|---|
| 初始化 | 首次使用 | 逐资产录入类型/管辖/编号/关键日期/权利人 |
| 报告 | 默认或 --report |
显示未来90天内到期事项,按紧迫性分组 |
| 添加 | 新资产注册 | 交互式录入单项资产,计算到期日 |
| 更新 | 缴费/状态变更 | 记录维持费缴纳、与官方记录同步 |
| 审计 | 定期健康检查 | 到期日卫生/注册空白/撤三风险/权利人卫生/到期展望/品牌监视 |
| 资产类型 | 有效期 | 续展/年费规则 | 法律依据 |
|---|---|---|---|
| 商标 | 10年(核准注册日起) | 期满前12个月内续展,宽展期6个月(含迟延费) | 《商标法》第39-40条 |
| 发明专利 | 20年(申请日起) | 每年缴纳年费,6个月宽限期(含滞纳金),宽限期后可恢复 | 《专利法》第42-43条 |
| 实用新型 | 10年(申请日起) | 同发明年费制度 | 《专利法》第42-43条 |
| 外观设计 | 15年(申请日起) | 同发明年费制度 | 《专利法》第42-43条 |
| 著作权 | 自然人:终生+50年;法人:首次发表后50年 | 无需续展 | 《著作权法》第23条 |
《商标法》第49条: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可申请撤销("撤三")。中国没有定期使用声明制度,而是被动撤三制度。保留使用证据对防御撤三至关重要。
审计中标注: 距注册日已超过三年且使用状态不确定的商标——应在收到撤三通知前整理使用证据。
| 维度 | 检查内容 |
|---|---|
| 到期日卫生 | 宽限期内事项/已失效未标记放弃/缺失到期日计算 |
| 注册空白 | 商标申请超过2年仍待审/专利申请超过4年仍待审 |
| 撤三风险 | 使用状态不确定的已注册商标 |
| 权利人卫生 | 权利人名称为已注销实体/名称表述不一致 |
| 到期展望 | 24个月内到期的专利 |
| 品牌监视 | 已注册但不在监视列表中的商标 |
⚠️ 铁律: 计算的到期日仅供参考。每次均须在提交或缴费前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查询系统、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系统或相关注册机构核实。记录但错误的到期日比未记录更糟——它产生虚假信心。本功能不提交任何东西、不决定是否续展。必须由执业律师或注册代理人最终确认和执行。
接案与咨询(§1)
│
问题定性(§2.1-2.2)
│
分流判断(§2.3):非诉还是诉讼/仲裁?
│
┌──────────────┴──────────────┐
│ │
▼ ▼
诉讼/仲裁分支 非诉分支
│ │
事务阶段判断(§2.7) 信息完备性(§2.6)
★ §2.7.1 仲裁事务流程判断 法律研究(§3-4)
★ §2.7.2 诉讼事务流程判断 │
§2.7.2.1 诉讼阶段流程 │
§2.7.2.2 当事人地位与文书类型匹配 │
§2.7.2.3 案件结案 │
主管判定(§2.4) │
案由判定(§2.5) │
信息完备性(§2.6) │
法律研究(§3-4) │
│ │
基础材料收集(§5) 基础材料收集(§5)
│ │
证据分析(§6) 非诉事务(§7)
★ §6.5 最终案由确认 §7.1 合同审核(含六步流+责任上限四维)
§6.11 证人询问准备 §7.2-§7.6 起草/见证/意见书/尽调/律师函
§6.12 要件分析表 §7.7 调查令分流
§6.13 管辖/主管确认 §7.1.1 SaaS审查(合同审核专项)
案由速查(§8.0.1)/ 模板(§8.0) §7.1.2 修订历史追踪(合同审核专项)
诉讼文书起草(§8) §7.4.2 产品上线审查(八类框架)
★ 仲裁程序(效力/机构/仲裁员) §7.4.3 营销宣传审查
§7.4.4 产品功能风险评估
│ │
└──────────────┬──────────────┘
│
输出交付(§9)
可穿插使用的专项实务能力(按需调用):
| 领域 | 专项能力 |
|---|---|
| 劳动法 | §10.1 解除审查(五步流+高风险扫描) / §10.2 工资工时(加班费七步计算) / §10.3 用工分类(劳动关系认定) / §10.4 录用审查(竞业/工时/要约) / §10.5 社保费率参考 |
| 知识产权 | §11.1 侵权风险初查 / §11.2 IP侵权筛查(商标/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 / §11.3 发明筛查 / §11.4 IP条款专项审查 / §11.5 IP组合管理(续展/年费/撤三/审计) |
| 数据合规 | §7.4.1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自查 |
本技能持续从实践案例中学习进化。每一次高质量的法律文书产出,都应将其方法论沉淀回本技能中。
这个 Skill 功能覆盖面广,NDA 审查、合同对比、引文核验等核心功能都有详细指导,案例展示也比较直观。但文档后半部分重复内容太多,看起来比较混乱,而且一些关键数据缺乏来源支撑。整体质量中等偏上,适合需要法律文书辅助的用户使用,但重要案件仍需人工律师确认。